1 ) 哀伤之死
对“马背”与“法庭”的联姻无比好奇。“法律下乡”题材?用脚趾头虚构了古道、西风、瘦马、老法官,又将老法官佝偻成刘罗锅……睁眼,终于还是花十八大元买下《马背上的法庭》。盗版总不来。
我们没办法不热爱盗版,除了昂贵,正版敌敌畏最不得人心的,除了与正片无关的、跳不过去的广告,便是欣欣然印在封套上的、想当然的、厚颜无耻的宣传词。“民族百象/人文内核/红色幽默/笑痛腹肌”……严重误导,最后四个字尤其草率,尤其凑。笑什么,怎么笑。笑贫?笑愚?笑弱?幽默自然是有的,尽可以笑得会心,可到底是甘尽,苦来。
总起来说,本片闹心。只除了山路伴着摩梭族民歌抖擞蜿蜒的时候,犯困。
山路抖擞,山路蜿蜒,山路十八弯。老冯打着盹儿,牵着马,身后跟着的,是第一次走这条路的阿洛和最后一次走这条路的老杨。这群哀伤的人。
其实歌颂的痕迹很清晰,全片的粗大眉眼中,有少许媚俗,冥冥之中有个力量,时不时揪住老冯制服的前襟,默默往主旋律上靠,往假惺惺上靠……阿洛的存在意义,就是衬,正着衬,反着衬,形而下地衬,形而上地衬……老冯,多么具有献身精神、多么富有审判经验的老牌法官,多么适合抓到购物频道去大力推销的智慧长者;先进完了,拔高完了,老杨时不时出现,还原老冯人性用。伟大人格讲够了,要听自己去看,我逆反,只讲“哀伤”好了。人之常情到底亲和一些。
吕玉来,科班出身注重细节的孩子,不论是《孔雀》里的小弟,还是《马背上的法庭》里的法学生、新晋书记员阿洛,都脆生生的。倔强青涩可是他本色?阿洛极看重法律法规的尊严、执法人员的斯文,其机械理念与滇西地区山寨住民的种种现实格格不入,他无法认同老杨因地制宜的变通,更无法接受一个法官背着一头嗷嗷乱叫的小猪走街串巷。岳父依照所谓“村民公约”杀死了邻人的羊,阿洛为着他“法律的尊严”而讲出的一句“不合法”立刻激怒了岳父,老人认为他“胳膊肘往外拐”,愤愤地高喊不要把女儿嫁给他。明明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他有汹汹的质问、滚滚的困惑。
他与老冯的一次次争吵犹如法庭辩论,他拿出的每一个证据,都足以刺伤老冯一千次。我不注意执法人员的形象?你呢?你形象这么好,怎么你老婆孩子还不要你呢?
阿洛所追求的真理与幸福在磕磕绊绊的现实里踉踉跄跄着,尚年幼。
他的哀伤偏暖,仍有企望表情。
老杨没有文凭,于是她在法律工作者选用政策的变动下被大学毕业生阿洛所取代,再一次成了隐没在摩梭族山寨里的普通农妇。46岁,独身。
老冯告诉阿洛:你杨阿姨一辈子都是正正经经的。是,正正经经的,可正经人不见得就没有心。
老杨的每一句叮嘱,几乎都可以拆成十句来解读,那里面的忠告、不舍甚至恋慕,溪水一般,抓抓挠挠地流。
陪伴,不仅是一种生活状态,更是一种沉厚而安静的感情。她在失去工作的同时,也失去了“陪伴”。
她的哀伤,偏凉,浸泡了肿胀的无望。
李保田总归是一身匠气的,对白,毫无意外地,带着舞台腔,可我真真要爱死他那张苦大仇深的脸。他在花絮里笑:我不怕拍,反正我睁着眼是八字眉,闭着眼是平眉。如果说这对眉毛的主人是个中年危机尚未结束老年危机近在咫尺的尴尬人,我绝对相信。老冯就是这么个尴尬人。他掉了一颗牙,怅然地丢进瓷盘,拿起来,再丢;微细的“乒乒”声,宛如催人老去的钟,按部就班地响。
可老冯最具象的哀伤,是健忘,真真假假的健忘。
他总忘记妻女对他的不闻不问,忘记他只讲了半句的,龃龉的句子。
他在阿洛混乱的“婚宴”上端了酒碗晃晃悠悠去敬新娘,“好好跟阿洛过日子”……没说两句就掉下泪来。老杨拉他:“别说了”;阿洛拉老杨:“叫他说”。到底还是没说,他抹抹眼睛说:忘了。于是喝酒。
分别前夜,老杨换了摩梭女子的衣裳,在近景里给老冯洗衬衣,边洗边叮嘱些有的没的,老冯远远坐了,参差地应和。意在言外。他说:有句话我一辈子没说,后悔。啥?老杨问。忘了。老冯答。
他“忘了”的,恰恰是总也忘不了的。
他的哀伤不偏不倚,给岁月磨蚀得隐蔽而节制,只剩下行走。
早在第十几分钟,我已经在积习难改地猜测:老冯总牵着马打盹儿,搞不好会在片尾儿坠崖死掉。结果老冯就真的死掉了。镜头里只有马,没有人,眼见老冯走出镜头,一阵稀里哗啦,而那匹老马依然,心无旁骛,愀然识途。老冯为什么姓冯,只因他亦有马性,要死便死在途中。我画蛇添足的简单象征。
那么,哀伤也一起死了么?
PS.关于篝火中的国徽,关于草海中的责任,关于颠簸中的司法;关于贫穷关于愚昧关于弱势……
或许改天,会另起一行@_@
2 ) 乡土和法律的摇曳之路
在我国南方蜿蜒曲折的山路上,法庭一改端庄肃穆纯白敦实的形象,化身为挂在马背上的国徽,和三个徒步行走的法律人,摇摇曳曳艰难地向前行走着。最后一次走由鸡头到鸡尾的疲累历程的摩梭族干部杨阿姨;第一次走“消化不良”的磨合之旅的学生娃法官阿洛;还将(抛开意外不论)一直在这条路上“像一泡屎拉了出来”地继续磨合下去的老法官老冯,用各自的方式,让法庭、法律、法律意识与当地的人民、风俗、约定交织。
这是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所展现的乡土法制真貌,一共五起案子,和一起迫于民族文化压力而无法加以解决的偷马案,这些也是种种矛盾的浓缩体现。
妯娌间因为分家争夺一个无法被平分的水罐而闹上法庭,杨阿姨调解无效,老冯以甩水罐再自掏腰包补钱的方式平息了纷争;因为自家罐罐山被别家的猪拱了,阿洛直接以“这是封建迷信”拒绝审理,而老冯设下一计让人将心比心,判以赔猪(并暗示法事自行解决)来结束了案子。这两起发生在鸡头寨。
在杨阿姨的老家鸡肚寨,老冯一行人的马和马上的国徽被一起偷走了,虽然找回了国徽和马,但阿妈却以“我们不能这样没有良心”拒绝说出偷马贼。在这期间,老冯靠用150元买下欠钱者家的小猪解决了债主讨债而欠债者无力归还的案子。
来到鸡尾寨,在杨阿姨劝解无效、老冯说理无效、阿洛批评无效的情况下,仅因男方主动提出不离婚,几乎毫无法律审判,不当侵占前夫父亲房屋且将其赶出的案子有点“荒谬”地得到了解决。而在阿洛的婚礼上,姚葛因为凭“村民公约”杀死了破坏自己庄稼的羊而与羊主人发生冲突,而羊主人们则因阿洛带姚葛姑娘出走而拒绝将官司继续下去。
这些矛盾看似很小,是鸡毛蒜皮、领里纠纷,但如何解决这种问题、能否根治——或者至少减少——这种问题的发生,反映出的,却是我国的法律、法律的实现方式、法庭的形象与乡村现貌、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精神家园间的矛盾纠葛。
之所以最初会认为案子“小”,我觉得大概是由我们对“法律的范围”“法的内容”——即,法的定位——的观念造成的。我们或许认为,法律管辖的、所需要调解的矛盾,或者说足以闹上法庭的矛盾,都应该是对人、群体、国家的权利(生命、财产等等)造成较大侵犯、损坏的事件,审判也需要大量事实证据、法条依据。但电影中的许多案件却显得如同领里纠纷,似乎不足以经由法律审判的严肃流程,而的确,法官在解决这几起案子时实际呈现出的角色,也更像是一个“社区调解员”(关于电影中案子的解决方式我希望在后文继续讨论)。
看似将法律、法庭大材小用,但这在中国乡村,尤其是电影中呈现的少数民族地区,却并非如此。第一是因为大多数乡村经济条件落后,一个水罐、一个小猪已代表了其生活的很大财产和权利;二是因为由于习俗和迷信,触犯禁忌会造成人与人间的巨大矛盾,他们也会倾向于从习俗和迷信中寻找解决办法,正如“老祖宗托梦”、“老祖宗说这猪他们家不能牵”一样,但这常常无法使当事双方均信服,所以必须有一个有威严且被认可的外力介入进来,进行裁决和调和。
而法律是干脆、果断的,其因多年不断研究和修订也是较为科学和理性的,也“不支持封建迷信”,但又不得不接触并调解和封建迷信有关的矛盾。阿洛是现代法律、强制执法的一个化身,他的“不支持封建迷信”、“不予判决”所表现的一板一眼、按照法律硬性处理问题的手段,在电影中被证实是适得其反的。因为某些观念是根深蒂固在特定群体心中,一时难以根除,不能粗暴地尝试铲断或否定,只能与其斡旋。否则,可能不但两相残杀造成严峻后果,更严重的是使人民感到“法”与自己的价值观和家族利益的相违背、毫不伸张自己期望的“正义”,从而在本就不具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排斥法律排斥法治,那么即使再有矛盾产生时,也不会有人诉求法律来得到解决了。
由此,也引出了电影中所展现的一个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法庭、法律,在中国的偏远乡土,究竟在民众心中有怎样的一种形象?而这种形象,从侧面反映了偏远乡土中法制观念的缺失和偏颇。
其实我一直在想,老冯摔罐子买小猪等等行为,虽然一方面的确是也让双方的利益得到满足,但另一方面,这种方法得到人民的欢迎和信服,又有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老冯多年来行走乡土间所建立的威严和信任呢?而姚葛姑娘跟着阿洛逃跑,导致乡邻直接拒绝相信法律,包括阿洛所言:“我看你是在给自己买形象”,则从另外的方面传达出:在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中并无法将法律、法治、法庭,和具体的法官、具体的人和事理性分开。法官处理法案的作为固然代表了法院的形象,而他们其他的一举一动,也势必影响着人们对法的认可度。而对法的认可度,则决定了法律判决和法官的调解所能起作用的能力。
即使有自己多年的威信作支撑,但老冯仍然把国徽看得非常重要,甚至挂歪了一点要马上调整,也不许阿洛将天线盖子遮在国徽上。国徽对老冯而言,是一个仪式化的象征,国家和法律,才是支撑着他的每次判决的真正坚实的力量。而阿洛虽然非常恪守、坚信法律,但,无论是对国徽的不严谨,还是凭“我们是合法夫妇”毅然出走,都表现出却对象征性的事物看得很淡,而是更坚持实质性的东西。阿洛知道国徽的重要性和所代表的内涵,但却并不觉得这个物体本身是一件多么大不了的事。就像老冯经常说“你还是个彝族”,阿洛所代表的是现代的,也是与过去脱节的精神追求,实际上是不完整的。这样的不完整,势必在于大量过去思想残留的地区打交道时产生冲突。
但对于民众来说,与其说偷马案反映了民众对法的不尊重和蔑视,不如说是反映了其对国徽和法律的“不知情”“不为意”。围着国徽起舞的情节,导演自己也说“我也斗争了很长时间”[ 吴冠平,《95%的真实——刘杰访谈》,《电影艺术》,313期,P57],但我却认为可以从前文得到解释:村民问这东西“金的,银的?”是想借此理解那个老冯拼命也要去捡回来的东西的价值,老冯说:“这就相当于你们的佛祖”。这同样可以解释国徽找回后大家欢天喜地,嚷着“国徽请到了”。“请”是很典型的对于佛祖、神明的用语,可见民众对国徽的理解仍然是依托固有的宗教信仰和传统民俗来建立的,而非依赖对法的了解和遵循。如果对法的敬畏和对佛祖的敬畏同源,让法带上“神明”的形象,虽然看似可以让人民信法服法,长远上却是不可行的,而且毫无益于法制的真正普及。
离婚案中女“演员”[ 电影中除了老冯和阿洛由李保田老师和吕聿来两位专业演员饰演外,其他角色均有云南当地村民出演。]的表现非常具有张力,却也真实得可怕。让人看着既为其冥顽不化倍感无奈和愤怒,又为其生活的艰难和乡村整体理性的低下感到无比辛酸和叹息。案件审理伊始,她蹲在地上,不抬头,在强势的法庭面前自己很卑微也很恐惧;随后在地上抓来抓去或蜷缩一团,也是不抬头不理会,即便三人轮番上阵也无一点眼神交流,始终自己嚎啕。这反映的恰恰是法治在乡村推行的最大困难之一:沟通的、被理解的困难。
而这种困难,是和固有的意识形态、民风民俗相关联的,是单凭法律的介入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从意识形态上来改变陈旧腐朽的想法,法将永远像马背上摇摇曳曳的国徽一样步履维艰。所以我们不得不依靠教育的力量,或者电视、新闻、媒体(但鸡肚寨的人们甚至没有见过电视和车)的力量,来一点点灌输。如果老一辈已经根深蒂固,那么就需要花更多的力气在年轻人的教育上付出。这势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社会达到可让阿洛“直接行使法律”的条件之前,还有这么多老一辈的人之间的矛盾需要法律去“委曲求全”地调解、斡旋。
如何切实地解决这些矛盾,如何在复杂的乡村、民族文化中推行和实施法律,这大概也是电影的核心之一吧。
老冯的审判,就近乎这种斡旋。与其说是审判,不如说是建立在调解基础上的对双方的安抚。水罐和小猪两个案子,其实法庭并没有进行任何裁决;离婚案中法庭对最终结果也并无什么实质贡献(男方突然提出不离婚了,这个解决结果其实让人觉得很不心甘,也有些荒谬);而姚葛一案在电影中甚至不了了之。甚至也只有很少几个案子,是在国徽下审判的。
在这样特殊的土地上,如何推行法、实施法,一行三人,都没有给出最终的答案。
老冯的斡旋,都是有法官自身的介入的,无论是自身财产,还是自身的人情关系等等。因为甚至乡土的脾性,所以他的解决方案几乎都是,直接在当事人的实质利益上调和问题,非常具有针对性,小处着手,也的确是当下最有效最合理的解决方案。王华老师认为,老冯和阿洛反映出一对经典的“父子”关系对立[ 王华,《影像中的“父子”叙事与隐喻——对电影<马背上的法庭>的解读》,《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1年1月,第23卷第1期],老冯的确显示出由深刻理解民风出发的经验和沉稳,甚至在摔碎罐子是的那种威严。第一遍看电影时我折服于他精妙的做法,之后反复观看时却开始感到它的“息事宁人”:这或许一时能够抚平纷争,但能一直这样自掏腰包买下更多的小猪吗?能摔碎多少个罐子呢?暂时的利益均衡却不能避免下一次不均衡时矛盾的产生。从长远的角度上,这种斡旋是否无法实质性地改善乡土法制和乡邻关系的现貌?人们会继续为了罐罐山打得头破血流,会继续放不开鸡毛蒜皮的互相亏欠。
阿洛的做法过分粗糙,照搬现代法律,忽略当地的特殊民情,恰恰跌倒在了沟通理解的坎上,他的底气或许来源于自身先进理念产生的优越性。他全盘否定了过去,自己也为过去感到不解,这种做法太过提前了,广大偏远地区是没有实施这种硬性的法治的条件的。但我却认为这种“子”的年轻、冲撞,是在逐渐改善乡土法治的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他使老冯的调解更加具有法律的棱角,更有力量地在冲击民众固有的价值体系。
而杨阿姨则完全褪去了老冯的威严,几乎完全是一种调解,如同对妯娌俩所说的“发扬一点高风格”,她倾向于从人品、道德的观念上,而非法律的观念上,去引导民众。但只是言语上的劝解也显得柔软了些,漫长的发展中或许对降低矛盾的产生有很大帮助,但对法的施行而言,同样是远远不够的。但“老冯”和“阿洛”所代表的作为,如果离了“杨阿姨”柔和的调解,法的行走将会更加困难。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即使看着难受且揪心。我一直认为法律的使命在理想状态下,应当是去惩治损害他人或国家等的利益的人,并以此减少不公平、不人道的行为的发生,但是仅仅凭借法律(或说仅仅凭借一字一句按照法条来实施法律)是无法实现这种理想使命的。我们必须要看到社会的复杂性,和法律的复杂性。在宏观的理想职能之外,还有很多细枝末节、却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矛盾,同样是法律需要去面对、克服的。
《马背上的法庭》刻画了一幅无比真实也非常艰难的画面,但并非没有希望。或许希这正在于从头到肚到尾,三个人的一同前行。乡土的法治,需要我们去深入地了解乡土,用多种的方式和态度,去面对它的顽固性和复杂性。
参考文献:
1.吴冠平:《95%的真实:刘杰访谈》
2.苏力:《变法、法治建设及其本土资源》
3.苏力:《崇山峻岭中的中国法治——从电影<马背上的法庭>透视》
4.苏力:《社会转型和中国法治》
5.雷建军、杨慧:《故事片外衣下的纪实力量——<马背上的法庭>的导演手法分析》
6.禹丽莎:《浅析少数民族习惯法在乡土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以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为背景材料》
7.王华:《影像中的“父子”叙事与隐喻——对电影<马背上的法庭>的解读》
原作于 2016年9月14日
3 ) 法与传统习俗的博弈
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上,老师为我们播放了一部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实话说,如果不是老师在课堂上放映,这是一部我绝对不会主动打开观看的电影。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地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受到了莫大的震撼。
首先为什么说我绝对不会主动看这部电影呢?《马背上的法庭》可以说是一部国产小众的主旋律电影,整个影片给我的初印象更是浓浓的乡土生活气息。这和我平时的观影风格完全不符,而我对主旋律电影的刻板印象也一直是“假大空”。
当然后来“真香”了。但是对于我这个并不是特别懂电影的人来说,打动我的不是电影的艺术技法,而是它能够引发深思的法律主题,和完全不会“假大空”的法律人真挚的情怀。
我再来梳理一下电影的大致情节: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疲劳过度,摔下下山崖而亡的故事。(摘自百度)
在这里我也不过多地评价这部电影的艺术技法。《马背上的法庭》就像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反映了中国城乡的法制建设。作为一个刚刚入门的法科生,我也只能谈一谈法理上的浅显的体悟——即是横贯在整部影片中最为突出的一对矛盾——法与传统习俗。
稍稍查找资料就可以知道,地方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一直都是国内法学教授、专家研究的重点领域。在普遍存在的冲突与博弈中,国家法律往往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表现在缺少公信力和权威、案结事不结等等。
正如电影中的云南西北山区,现实中还有很多落后的地区,传统习俗根深蒂固。或许它们中的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准则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因此《民法总则》第八条明文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习俗中许多落后的、封建的因素,它们对法治建设阻碍极大。
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呢?许多法律社会学家给出了他们的研究结论:确立合理的价值,辩证地看待地方习俗之优劣;摒弃法律同化习俗的思维,形成二元平行的良性互动模式;在立法中重视地方习俗的作用,以地方立法为纽带,构建风俗习惯与地方立法之间的纽带……
毫无疑问,这些研究结论都很有权威和道理。但这样看下来,我很难体会到它如何真正落实到中国农村,这些结论也显得有些遥远陌生。因此,当我观看《马背上的法庭》的时候,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些问题与人民之间实实在在的距离。
正如我一开始就提到的在中国农村法律遇到的尴尬境地,电影里面都有体现。
如何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人员的权威呢?电影里面的关键物件便是——国徽。它贯穿了整部电影,是国家的象征。国徽在颠簸中前进,甚至经历了丢失事件,这反应了法律真正进入中国农村面对的是极大的阻碍。而老冯对国徽的重视与守护,打动了村民,即是提醒司法人员自己一定要做到对国家敬畏,对法律信仰,才能打动、影响他人。
还有案结事不结。正如电影中的一个案件,别家的猪拱了自家的罐罐山,老冯在判完了此案以后,事情也还未真正解决,被告仍是不愿意去牵猪,原因也是极其封建迷信,而老冯用自己的耐心与真诚才真正地解决了案件的后续。老冯有着的是什么呢?不是多么渊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不是作为法官的权威,而是作为一个朴实的人民对于这些村民们深刻的理解,与对他们的精神家园最真诚的守护。
很明显,在电影之中,阿洛这个角色和老冯是一个鲜明的对比。阿洛更像是当代大部分乡村法官。严格遵守法律,具有更为先进的法律理念。客观看待的话,很多时候我们法治建设强调的更多是这种专业型的法律人才。
而我可能不成熟的看法是,我认为比起先进的法律理念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作为司法人员,尤其是中国农村基层的司法人员,更需要的一种信仰、情怀和理解并灵活调试的能力。
在无数贫穷落后的地区,在知识的光芒很难照射到的地区,在温饱尚且不足更难谈素质的地区,需要的不是法律的条条框框,而是真正有人低下身子,一点点地瓦解固有的价值观念,让法律维护的公平正义渗透到他们的生活。
在这场法与习俗的激烈博弈之中,我却看到了最柔软的部分,法律人的情怀。
感谢在大一有幸观看这部电影。
4 ) 马背上的法庭,牵马的无名英雄!
《马背上的法庭》此片主要说的是云南边区基层派出法庭的一名法官和两名书记员牵着一匹挂着国徽的老马行走于云南各寨子开庭审案的事。全片镜头语言记述感十足,很有纪录片的感觉。也诉说了中国司法发展改革过程中的一段一个角落。没有任何大场面场面,没有炫技,唯一的名角就是李保田老师本人了。通篇让人觉得非常朴实。但正是因为这么朴实无华,这么亲切真实,才能让我们好像身临其境的随着那马背上的国徽颠簸的走过那段旅程,虽然背的是国辉,但是你看的时候心里会响起红星闪闪放光芒的歌。
观看这部电影后,还是有所感触的,特别是对于基层派出法庭与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关系,在看不见的角落,就会有这样的一群人在默默的付出;
当然,如果说这是主题电影大背景赋予人们的感触,那么电影中真正让我感动的更是老冯这个人本身。对身边人对事的态度都值得敬佩,一名法官,一位长者,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电影已经看完,最后感谢默默付出的人。
5 ) 衣服还没洗干净,人生就已经讲完了
衣服还没洗干净,人生就已经讲完了
文/小古
剧终的镜头是这样的——老冯独自一人牵着马,回到当年的同事长腿失脚滑下去的悬崖边,对长腿说“昨晚我又梦见你了,长腿,你还是那么年轻。可是我已经老了,昨晚牙齿也掉了一颗”。然后,牵马回到天将黑时的山路,一个趔趄滑入山沟,马匹独自走向前去,天很快地完全黑了,而老冯却再也没有出现。
中间,夜半洗衣,老冯和杨阿姨的几句对白,谈起两人这一生的职业和家庭,衣服还没洗完就没话可说了。
一个多活了几十年,一个永远那么年轻。老冯和长腿,究竟谁更幸福?谁更幸运?
按照习惯性的分类,这是一部“原生态”的影片,它老实地呈现出云贵大川彝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的风情,有许多非职业演员的参与;这是一部“主旋律”的影片,一个为鸡毛蒜皮的官司而奔波在藏在深山的群寨,一个把国徽当成自己的图腾的老法官;它也是一部向《黄土地》致敬的影片,从色彩、台词和故事结构,都能看到那种荒凉和悲壮的影子。
不可否认,我们中的很多人是冲着今年“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的名头去找来看的。片名《马背上的法庭》已经把故事讲清楚了,老大学生法官老冯,带着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阿洛,因没有文凭而被提前退休的少数民族女书记员杨阿姨去山寨办了一场不归案,这是一个不需要悬念的故事。半记录片的形式,平视的视角,只是为了使我们相信,这是真的。
其实,有什么不可能是真的呢?妯娌为了一个两块五毛的坛子分配不匀而闹上法庭,因为一句话不周而导致人命案,贫苦不堪的山民,执拗地发出示威的干嚎,在我们看来,像孩子一样冲动、易怒。我们虽未曾体验过他们的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遭受过与他们类似的困苦,我们的丑态是一样,只是表演的形式不一样,仅仅是换了一种谄媚语气来干嚎,仅仅是换了一种斯文但更阴暗的方式来争夺而已。焦灼不安的时刻,如困兽的你我,何尝不曾变形地挥舞过自己的双手,何曾不气急败坏地狠狠跺脚?
有批评者也把矛头对准导演的摇摆,就是这个视国徽为图腾的老法官,竟然判被告给原告做一场法事,在债务官司无法了结时,傻乎乎地掏出150元买了一条几斤重的猪崽。法律在这里败给了民俗和旧规矩,法官死于苍老和孤独。虽然,他一辈子都在这些深山险沟用一匹马拖着法庭。不难理解,几个山民最后说再也不来打官司时,他恍如天崩地裂,因为在他看来,他一辈子的努力,就是为了让山民来打官司,就是要他们承认这个马背上的法庭,在这样巨大的打击下,所以他的死亡也不意外。以我们的判断力和行事习惯,我们照样很难相信,因为不堪民俗、亲情和法律之间的冲突而带着新娘子逃跑的阿洛(正是他的携妻逃离,使那几个认为法院的人破坏了彝族的规矩的山民说出了那一番话),会最后继承了老冯的路,去重复着他的生命。
我们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的困苦和不堪。我们不难给视野或视野之外的世界涂抹更多的灰色。但是,我们并不会轻易相信,那一个个孤独的补天者的存在。怀疑,或者认定那是一种谎言。所以,当我们带着好奇,带着对风光的获奖作品的先入为主的框框,进入这部老实的影片,我们能收获的,也许只是疑惑。
失去了确信能力的我们,因此无法判断,无法回答,究竟是永远年轻的坠崖人更幸福,还是老到了掉牙齿的赶路者更幸福?
6 ) 《马背上的时间》
《马背上的时间》
马背上的法庭,初看之下“法庭”这一叙事载体,似乎可以有很多想象的空间。事实上是,它不是记录片,没夹带导演个人表达,也不娱乐,只是很心平气和的讲了一个故事。
法官老冯和他的助手们,每隔一段时间就牵着马匹、驮着国徽穿行于寨与寨之间,组成了一个奇特而庄严的流动法庭。为各个寨子判决大事小事,寨子的村民见到他们来,也会互相打招呼,与其说是法官等人的工作在这里,更不如说是他们的生活、人生融进了这里,一切那么平常。
平常,正是导演给全片设定的一个语境。老冯,干了几十年流动的法官,亲眼目睹过同事跌下山崖的死,正直忠厚而又带一点中年男人的痞气,经历多看得真也说得少,一个典型又不起眼的主体。
电影人物的设定,老冯,年轻大学生,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随着从鸡头寨走到鸡尾寨,摄影机从开始的远景,到慢慢的迫近,走进三个人,三个人的故事徐徐牵引出来。年轻大学生像是年轻时的老冯,杨阿姨身上,看到其与老冯发生又未曾发生的故事。
“发乎情,止乎礼”,时间给人最大的影响,怕也是这几个字了。年轻大学生对老冯有意见(准确说是误解)时,是教导?还是解释?——滚——看似粗鲁无礼,却丝毫不觉过分。该说什么呢?时间自会交给年轻人一些东西。
纵有千言万语,也能相顾无言。四妹子跟老冯讲“什么时候来走婚时”,已入中年的老冯也用笑来化尴尬,最后和女书记员告别时对话“这辈子有件事没做,很后悔--啥?--顿了顿,又只轻轻吐出一句”忘了噶“。老冯两次情感表露的高潮,第一次,年轻大学生结婚时,醉酒,或是酒醉人;第二次,深夜,与女书记员对话。两次在喉的话,都回去了。
马背上的法庭,粗看是讴歌,细看确是道平常。时间给我们的,和让我们不见了的东西。人人有份,人人也都在经历。老冯跌落死了,女书记员退休了,大学生继续。人生中那些说出口的,感动的,羁绊的,未曾说出的。都在,也都走了。
7 ) 《马背上的法庭》——强烈戏剧冲突下的司法之旅
《马背上的法庭》的背景设置在云南西北部少数民族的山区。由于交通不便,需要设置流动法庭来进行司法治理。这样一种流动法庭包括审判员和书记官两人,国徽等法庭标志和行李则由马来驼着。这也是电影名称的由来。
但由于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务人员需要有文凭,以前被招来的书记官摩梭族的杨阿姨被大学生阿洛顶替。审判员老冯,杨阿姨和新的书记官阿洛三人共同进行了影片所表现的一次法庭流动之旅。他们的轨迹是从普米族居住的鸡头寨,经过摩梭族居住的鸡肚宅,最后到彝族居住鸡尾寨。据影片中老冯的形容,他第一次走完这一趟真像一泡屎被拉出来一样。这句话道出了被影片最大的看点——层次丰富却又粗砺尖锐的巨大戏剧冲突。
最明显的冲突是现代法治与少数名族观念之间的矛盾。刚上完大学的老冯满载着法治的理想开始自己的法庭之旅,却发现法治观念与民族观念格格不入,还有很多案件是一地鸡毛,鸡毛蒜皮的事,可想那一趟真的是把老冯“消化”成理想破灭的一泡屎了。而这样的冲突在影片中也同样激烈。先是鸡头寨的普米族的人要求为被猪拱的罐罐山做法事。这确实一种迷信,现代法治不承认。但这不代表法官就不需要管,因为这会闹出人命,结果老冯也只能隐晦地判决赔偿法事。接着是鸡肚宅的摩梭族,民族走婚制与法治婚姻制冲突剧烈,体现出在城里婚姻制在村里走婚制的局面。来到城里法庭工作的摩梭族杨阿姨也因这层矛盾而没有配偶,是这样一种冲突的受害者。而且摩梭族族长阿妈坚持族内处理偷马贼,拒绝将偷马贼交给公安,这也是矛盾的体现。最后是鸡尾寨的彝族,族长姚葛带领村民制订霸王村约,其女婿阿洛表态这种行为不合法。姚葛就认为女婿胳膊肘往外拐而将阿洛领过结婚证的妻子赶到楼上表明自己不再嫁女儿。在阿洛带着妻子连夜出走后,彝族村民也不接受法官判案了。这部分剧情也是这层矛盾在影片中最剧烈的表现。
但其实冲突剧烈也并不代表现代法治与少数民族观念冲突的矛盾不可调和。影片中出现了摩梭族帮忙找丢掉的国徽以及姚葛在知道冯法官给他面子后就答应嫁女儿的剧情,其实说明了现代法制与民族观念在产生融合。影片中摩梭族人民围着国徽跳舞且并每人都去抚摸国徽的场景能很好的体现出二者的关系:民族观念敬畏现代法治,但仍要求保留自己的治理方式。
第二层戏剧冲突是新一代法官和老一代法官观念的冲突。也就是影片中阿洛和老冯的观念冲突。这层矛盾以两个问题表现出来:营造什么样的法官形象以及如何融合民族现实与法条。阿洛认为要营造庄重严肃,行事严格遵照法律精神的法官形象。这是老冯的法官形象则是向民族观念妥协的,甚至有些不体面。老冯差点要判决赔偿法事这种现在法治观念不承认的东西,还去拉猪和背猪仔,这一切在阿洛眼中都是不符合他对法官预期的。至于如何融合民族现实与法条,阿洛的选择很简单,就是不融合。在普米族要求赔偿法事时,他简单地拒绝,差点儿酿成一场斗殴;在姚葛不答应嫁女儿时,他直接带着妻子出走,致使彝族人民对法治的认可度骤降。而老冯则是努力拿捏二者的平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金钱和体面形象。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的回答很明显,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条与现实严重背离时,说明法条已经不适合直接应用于现实,当然要适当地做出调整。老冯其实是在意自己形象的,他会用车的后视镜来整理衣冠。但在处理案件时,他仍然不惜牺牲自己的体面形象来让案件更好的解决,这样的一种勇气是值得法律人敬佩和学习的。这种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民族观念和法治观念有冲突,老冯已经适应了阿洛却未适应,另外一个原因其实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并未完全落实,老冯的职责其实是偏离法官而更向村委会调解员靠拢的。
第三层冲突是新旧政策的冲突。旧的政策由于需要法律人员巨大缺口,而吸收了很多没有文凭的法官,但新的政策因法官职业化的需要,要求法官必须有文凭。在这样一种冲突下,杨阿再次成为了受害者。在法制和民族观念的冲突中,她丧失了家庭;在新旧政策的冲突中,她丧失了事业;在新一代法官和老一代法官的观念冲突中,她努力维持平衡却又最终失败,阿洛老冯不欢而散。对于这样一位悲剧角色我充满同情。
最后谈谈这部电影对于法律人的一些启示吧。第一点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认识到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官的职责是用价值衡平的观念去调整现实这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法条应用于现实。第二点,法官的眼光必须聚焦于每一个具体的人上,无论是大案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应该认真处理,不能眼光太过高远。
法律下乡,好不一样的生活
“人这辈子就这么多,衣服还没洗干净就说完了。”人的无力比法的无力更具破坏性。
很中国的嘎,景色很美嘎,问题蛮多的嘎,最后老冯怎么就不见了嘎?
我对中国电影总是非常宽容的...
阿洛就是年轻时总想着公平的自己,老冯啊,奉献了一生在这里,被体制无情抛弃的杨阿姨,老祖宗的规矩与法,孰重孰轻,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政治课上看的。
叫嚣着的成了逃兵,默默的人守住了尊严
摄影很好,李保田演技不错但充满了极度的不和谐,主要是口音实在让人出戏,“嘎”,嘎你妹。剧作过分戏剧化,还有烂尾之嫌(阿洛一线收的太草),大问题还在于对少数民族的少数民族化呈现。神来之笔是国徽。这类题材最好的还是《那山那人那狗》。
剧本人物传记多样性,经典的老手搭新手,老手体现中心思想,新手作为观众视角代入剧情,还加了一个少数民族法官兼翻译,人物形象特别丰满。法外开恩,人情世故,有争议却感人。李保田的弯管子方言太出戏。静态场景很好,一到剧情衔接的地方,控制就稍显逊色。
某个豆瓣红人又高贵冷艳了,“嘎”是云南方言的惯用尾音,大概云南人要说法语您才会觉得又自然又真实您才肯入戏?
找一些小众电影的资料,突然想起了两年前看过的这部电影。窃以为这是中国传统电影的传承,几乎能和《那人那山那狗》媲美的主旋律小众影片。
“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现有一番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制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
镜头伸向的乡民,自私,撒泼,令人厌恶。镜头下的他们并不愚蠢,相反,精明中透出的是刁滑和物欲,呈现的是一个因“现代性”的侵入而极端变形的社会脸谱。老冯面对“利益高于一切”的当事人时,用近乎“贿赂”的方式处理案件,这是他失败的内在根源。司法现代性运用最后只能成为消化不良的排泄物。
刘杰“法与情”第一部。讲的是云南乡下的事,结果真就在丽江下面的村子拍的,天然的具有半纪录片的性质。透过电影看世界,乡村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小小缩影。却没想到结尾如此硬核苍凉,但也合理合情,或者说,这是这位乡村法官的最好归宿了。
给三星也有点勉强,有副作用的主旋律电影。
法学人士推荐电影,如果不感兴趣的建议不要报法学了
两面谈。老腔调。还是有平实的美。丽江宁蒗,真实改编。
坐标云南,“老司机带带我”。主角是“人民的盾牌”,展现他们面对复杂的基层事务时,立于特殊的民族宗教情境,如何在法律之外兼顾伦理和人情。没有刻意说教,却用新与旧、文明与蒙昧、法律与道德的碰撞,悄然完成对爱国守法重人情的询唤。阿洛线收尾草率,老冯结局猝不及防。片尾曲闻似少数民族嘻哈。
刘杰的导演处女作,看起来是部主旋律电影,但深山之中,法律之外,依然是人心与人性。三位主演都演得很好。
感谢CCAV让我看到了这个片嘎。李保田的嘎嘎嘎嘎实在是太郁闷了嘎。围着国徽开篝火晚会实在是太囧了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