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相逢尽在扼腕时
I'llonly say thisonce
I've never said it before
But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justonce in a lifetime
我有时候一直在想电影与文字的区别,文字的东西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是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然而当哈姆雷特被拍成了电影,定格成了画面,我们就很难在其中融合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想像。文字的感觉是千种百样的,而电影却是唯一的。电影的画面感,细致的表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是文字所不能达的。我很少去评论一部电影,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词穷到只会说感动。 我不大喜欢把别人的电影品头论足,批评得体无完肤。不管怎么说,导演都是尽力了的。陈凯歌同学敢于撕下自己伪艺术家的面具,敢于把霸王别姬的成就扔到一旁,勇敢的扛起摄像机,搞起特技,对着馒头,拍了无极,光勇气也是值得一赞的。
而我今天要认真的说一部电影,很抱歉之前说了那么多废话,因为有些窘迫,不知要如何开始,只能东拉西扯了。我总是这样,越是在乎,越是语塞。思思说她在最后雨中两人一前一后两辆汽车里离开的场景里哭得不成人样。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站在漫天大雨里,那样颓然,那样哀伤,湿漉的他似乎随时都可能倒下。他用乞求的眼神望车窗内的她,求她跟他走。她是想的,她是想的,我知她是想的。绿灯亮了很久了,她丈夫不断的按喇叭,有些急躁,为什么前面那辆车还不走。他的眼神在后视镜里深深地望过去,望了很久很久,然后他缓慢地弯下腰,挂上她的链子,缓慢地拉起手刹,发动。她紧抓着车门的手颓然松下。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一开始,我想,男主角太老,女主角不够漂亮,甚至觉得她的连衣裙太土气。我们看惯了俊男美女,看惯了门当户对,看惯了完美结局,习惯了享受视觉,无痛于身心。一开始,我直的没想到,会是那么难过。
在麦迪逊下,他摘了野花给她,以表谢意。无论什么时候,有风度的男人总是易受欢迎的。没有哪个男人会无缘无故的摘束花给女人,也没有哪个女人会轻易跟陌生男子开玩笑。一切已经开始了,在我们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或许,在车里,在他拿烟的时候,在他的手臂貌似不经意擦过她的腿的时候,这一切,便已经注定好了。
她再回请他喝茶,他调了她每天早上最爱听的那个台。他们顺其自然的聊天,我忽然在想,我们都需要交流和被理解,她与她丈夫结婚数许年,育有一子一女,却未必有一刻静下来这样谈过心。一个能够看懂你,理解你,不需要费力便能明白你的男人对女人来讲,实在是致命的吸引。
他在她屋下的水井旁擦身,她在楼上,透过窗帘,看见裸着上身的他。65岁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身材还依稀能见昔日的健硕。她开始感到心绪不安。他帮她做晚饭,他们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讲笑话,两个人都很开心。他们散步在月光下,两个人居然都爱叶慈的诗。我以为,志同道合是最重要的前题。可以不要家境,可以不要权势,甚至可以不要物质基础,虽然我认为这也很重要。但是,不能没有,心灵的默契。
他对她说,法西嘉,我们没做错事,你无事不可对孩子说。这是一个好男人,在最后他埋在她膝头长叹,替她拉下膝头的裙子离开时,我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点。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成为她在余下的岁月里独自生活的支撑。如果是我,这会是我一生的记忆。她是否在黑夜里想他的样子,想他鄂然把花掉下来的样子,想他与她共舞时的样子。他的气息,他的温暖,他的拥抱,他的背影,他的声音。她有丈夫,有儿女,而他走后,却始终是一个人。心灵的默契是无可替代的,当拥有变成了回忆,当回忆变成了唯一,当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离开时颓然转过身来说,我只说这一次,我以前从未说过,因为这样确定的事情一生中只有一次,世界顿时崩塌。
他留着她当初送给他的链子,在他逝后再次回到她手里。他为她拍的照片,轻轻地冲他风情万种的笑。他写给她的信,他的相机,她一开始贴在桥上邀他共进晚餐的留言,所有的东西他都留着,留到最后连同骨灰一起寄给了她,包括他一直戴在手上的腕环....是的,他们互相拥有对方的一切,肉体和心灵,还有几十载的回忆,除了那个人。
我不排斥伦理,也不迷信爱情,世间的事情都是自然的。对错的标准都是历来的统治者为了掩饰自己拿来压制别人的,时间长了,便成了我们思想里根深蒂固的尺度。亦有语评论说廊桥遗梦是为婚外恋找借口,我无意反驳。只是生活太悲苦了,何以不能幸福,何以不能顺其自然的相爱。我只是,只是在他说这样确切的事一生中只有一次时,在他绝望的回过头,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动汽车时,在她收到他去逝后给她的遗物时,心涣散,无法自拔。
——《廊桥遗梦》
2 ) the whole life and the rest
我喜欢的女电影明星多半是那种一眼看去就风情万种的人,有丰润的嘴唇,优美的颈部曲线,或者流畅丰盈的身体。我一直觉得Meryl缺少最致命的吸引力,直到今天老师在课上放廊桥遗梦。她留给我的印象简单说来是老,有些臃肿,看起来不那么讨喜,但存在感大的惊人。那时她年轻许多,皮肤红润,虽说腰肢不细,但臀部浑圆饱满,还带着习惯性的小动作,看起来像朵洁净的乡村野花。有些女人,你看着她就能感觉到微风,赤脚走路,都让人觉得情欲浓浓。Clint是多情的男人,他能用画面把男人和女人表现的同样性感。偷窥的视角,浴帘里透露出的结实裸背,拿烟的手不经意碰触到女人的小腿,以及躺在浴缸里沉思的样子,都让人深切的觉得,情欲和爱情果真是两回事,一个发生于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则需要长长久久。
其实对爱定义是很难的,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人就代表愿意与其厮守,即使是在最平淡无聊的日子里,你还能靠着身体里那份无法磨灭的需要感,而毫无知觉的耗掉大部分平淡无聊的时光。但或许任何东西都不能脱离激流,不能安然于一种顺势的流淌。一个女人,精心打扮举止得体时是没有激情的,只有当她穿着最柔软合身的衣服,不浓妆艳抹,抽着烟喝着酒,放下挽起来的长发,随着音乐摆动时,才施放的出那藏在身体里的本能。这世界上就是会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无法抵挡,收不住自己的目光,想要近一点,再一点,让刚刚留过他身体上的水,再在自己身上流淌一遍。弗朗西斯卡躺在浴缸里想,这是他带给她的,她从来没有过的感触。
一个被囚困在乡间的女人,若是有一颗闭塞安乐无知的心,就是幸福。可若是带着对生活无止境的新鲜幻想和对生命激情的渴望,就会是不幸的。因为在那里,举止粗俗身体健硕才称得上得体,她要抛弃的不单单是幽雅,还有那份能在烛光映衬下微笑注视的幻觉。记得以前看绝代宠妓,母亲把女儿推到图书室时,女孩说,我不该来这的。母亲说,淑女是不应该来这,但是宠妓,都是饱读诗书的女人。当时根本理解不了,只觉得那是对妇女根深蒂固的蔑视,或者说,一种讽刺。但如今看来,所谓生存之道,不无它的道理。有时候我会去想,为什么生活老是会设计一个又一个难以抉择的困境,让人在其中挣扎取舍。或许意义相对的词语终究不能共存,所有人面临其实都是同样一个问题,这个和那个,你究竟选哪一个。
夜里,弗朗西斯卡坐在门廊摇椅上阅读叶芝的诗集,她仿佛听到什么声音,便站起来。习习的风吹过来,她解开睡袍,面对无尽的黑夜,让风侵略自己赤裸的身体。轻薄的棉布在她身后被吹的鼓胀起来,涌动着。她仿佛飞起来了。那个时候,她或许就知道自己日后要面对一场大雨里的诀别,剩下无尽难耐的岁月,以及最终沉睡在廊桥边的决定。可总会有一个时刻,似乎什么都是可以抛弃的,只需要,这晚风的惬意。
雨里面的那个人,让我哭到无法控制。
for a moment, I didn't know where I was, and for a slip second the thought cross my mind that he really didn't want me , and it was easy to walk away.
I was wrong to stay but I can't go. Let me tell you again why I can't go.
Tell me again why I should go.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ly once in a lifetime.
3 ) 资中筠:热潮退后话《廊桥》
大约四年前,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应出版社之约翻译了《廊桥遗梦》(直译书名应为《麦迪逊县之桥》)。不意这本小书一下子变成了热门畅销书,一时间大有"满城争道"之势。译事本是我的余事,而且是业余之余。在正业学术研究之余有时心血来潮写点杂感、散文一类,然后行有余力,作为一种调剂,做些翻译。这"余力"就很有限了,所以我翻译的原则是以自娱为主,作品-般远离"正业";同时须得我认为真正有价值,值得介绍的。80年代翻译了巴尔扎克和薇拉·凯瑟的作品就是根据这一原则。当然当时选择巴尔扎克还有不使自己法文荒疏的目的。但是《廊桥遗梦》却非我的选择。时值盛暑,我主持的社科基金项目《战后美国外交史》80万字的稿件正集中在我手里,处于最后统稿杀青阶段,凡是有从事学术著述体验者都可以想见这个阶段之艰辛,挥汗如雨,苦不堪言,不必尽述。此时人民文学出版社来问,有一本美国畅销小说希望我能承担翻译,并且要尽快完成。我听到"畅销书",就本能地心怀警惕,要求先看了再说。读过之后虽未有所打动,但觉得至少品味不低,还有某种美感,觉得在为那本大书苦斗之余。可以当作一种消遣,如同吃冰棋淋一样,于是就接受下来。原文文字流畅,译起来毫不费力,速度和抄书差不多,中文共八万宇,每天休息时间弄一点,两个月交稿,果然起了休闲作用。与此同时,那80万字定稿也接近完成了。我非作家,没有笔名,但是这一次却不想署真名,胡乱起了个名字,因为觉是这在我纯粹是发了个岔,至今在我的履历表中从不把这本书列入著译作。
不料无心插柳却引起了"轰动效应"。在《廊桥》热的高潮中有的读者开始对译者产生好奇,不断地叫阵。后来终于纸包不住火,真名被曝光了。于是有一阵电视台记者来访,家里电话不断,各种报纸约稿,提问等等,我的平静的生活忽然因此热闹了一阵。对于这一切,我都以不变应万变,坚决不以任何方式因《廊桥》而公开露面。越是炒得热闹,此意越坚,以至有时在电话中对素不相识,楔而不舍的记者(或自称记者)发了点脾气。现在应该交待一下我当时的心态,那是一种逆反心理:在我所有的工作中,这是付出劳动最少,在价值上也是最轻量级的,尽管这不是一本坏书,我也没有说过根本不值一顾这样的话。我认为我的任何作品都比这值得关注。1994年我在南京讲学,适值《战后美国外交史》出版,有学生告诉我他已经在书店中买到,等我跑去看,已经不见,问店家,说是这类书进数很少,售完为止,与此同时,我恰好见到书架上插有我译的巴尔扎克(已再版过),而在显著地位的桌上以及架上平摊着放的却都是《廊桥遗梦》。那《外交史》是凝聚了包括我在内的多名学者积三、四年之久的艰苦劳动之作,与《廊桥》的命运成鲜明对比,就本人而言,三种作品的劳动与遭遇正好"倒挂",当时就令我感慨系之,自己跟自己比,心理不平衡。再者,我本非名人,也无意求名,不论如何总不该以这本小书出名,让人一看到资某人的名字先和《廊桥》挂钩。这就是我坚决拒绝在热潮中露面之故。我为巴尔扎克和薇拉·凯瑟都写过书评,对这本书既不写书评,也不参加有关的讨论,也是为的不愿凑热闹。
现在热潮已退,却有一些由这本小书引发的想法欲求一吐为快。我所见到的评论大多着眼于爱情与家庭以及与之有关的价值观。电影我始终没有看过,据说更加强调家庭伦理道德这一面。似乎很少人注意到书中所表达的另一层思想,就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逆反。(根据不可轻易言元的原则,不敢肯定一定没有,因为我并未到处收集评论,看到的大多是热心朋友剪寄的)。男主人公罗伯特·金凯就是这一逆反的化身。他的一切言论、行为都是竭力挣脱市场化了的世俗的枷锁,追求归真返璞。作者借金凯之口有一段简炼而精彩的关于市场扼杀艺术的讲话,里面有许多警句。他摄影所追求的是反映他自己独特的精神、风格的东西,要设法从形象中找到诗,但是这不合编辑的口昧,因为编辑想到的是大多数读者,是市场。下面一段话十分精辟:
"这就是通过一种艺术形式谋生所产生的问题。人总是跟市场打交道,而市场--大众市场--是按平均口味设计的。数字摆在那里,我想这就是现实。但是正如我所说的,这可能变得非常束缚人。
"以后我准备写一篇文章题为《业余爱好的优点》,专写给那些想以艺术谋生的人看。市场比任何东西都更能扼杀艺术的激情(重点是本文作者所加)。对很多人来说,那是一个以安全为重的世界。他们要安全,杂志和制造商给他们以安全,给他们以同性,给他们以熟悉、舒适的东西,不要人家对他们提出异议。
"利润、订数以及其他这类玩意儿统治这艺术。我们都被鞭赶着进入那干篇一律的大轮子。
"做买卖的人总是把一种叫做'消费者'的东西挂在嘴上。这东西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一个矮胖子穿着皱巴巴的百慕太短裤,一件夏威夷衬衫……,手里摸着大把钞票"。(译本第54-55页)
在另一处,金凯提到了现代科技和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使人在精神和肉体上都退化。在"旧世界"里,人强壮而敏捷,敢作敢为,吃苦耐劳,勇敢无畏。而今电脑和机器人终将统治一切。人类操纵机器,但不需要勇气和力量,也不需要上述那些品质。"事实上,人已经过时,无用了"。连性爱都可以用科学来代替。组织起来的社会、矫饰感情、效率、效益等等使人失去自由驰骋的天地。更有甚者,人类通过对大自然的破坏和发明自相残杀的新武器正在毁灭自己。
我认为这是在那个爱情故事背后贯穿全书的思想。罗伯特·金凯其人也是按这样一种理想塑造出来的。这种思想推向极至,就产生了《从零度空间落下》这篇近乎荒诞派的文章,把自己想象成还原到原始人。进而一直蜕化到生命起源之前。
其实,艺术与谋生的矛盾,市场扼杀艺术激情,这差不多已是共识,中外皆然。而且这种哀叹非自今日始,不过于今为烈。任何生活在现代的人只要打开收音机、电视机,或者到商场走一圈自然有体会。每当我参观中外艺术博物馆时都有这种想法:而今后,人类还会创作出这么美、这么精致的艺术么?主观上还有这个耐心,客观上还允许这样从容么?近两年有机会相继参观了两次新建的上海博物馆,那神妙的二千年前的青铜器使我心灵颤栗,而在玉器馆中我更进一步发现,真正产生震撼力的美不可言的艺术都产生于商周时代!过去每见到这类古代文物总不免肃然起敬,惊叹我中华民族之早慧,但是没有那样突出地感到早期艺术之不同于后代。也许要归功于"上博"的灯光精巧和陈列得法,使观众能尽情细细欣赏每一件陈列品,同时也就突出地觉察到时代的差异。在那里。处于20世纪末的我特别为公元前20世纪的艺术家(那时有这称号么7)的那种永不可再的纯真、朴实而又充满想象力的艺术激情所震动。与方今由西方传人的那种故作粗拙以示返璞的风格不同,那是在工艺上也相当精致的。后世艺术家提倡师法造化,我想那时的人就生活其中,与大自然浑然一体,那种本能的感受自非今人可比。到汉以后,特别是东汉以后,就渐趋雕琢、繁琐,离自然越来越远,到清朝的叠床架屋刻意雕琢就匠气十足了。这里的区别在于创作的动力是自发的创作欲还是为满足别人的需要,即使不是面向广大的市场也是为了取悦宫廷贵族。这是指手工艺品。至于书法绘画,一直到近古多半还是文人自娱之作,既不是为出售谋生,也不是为献给王侯,所以情况又有'所不同。这里不是要讨论艺术史,我也没有这个资格。我要说的只是在"上博",特别是玉器馆的感受。这感受与《廊桥》中金凯的议论和追求是--致的。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过,中国这样一部辉煌的文学史(不包括现当代),特别是诗词部分,大多是读书人官场失意的业余之作,而且决不是卖文为生的,才见真性情。罗伯特,金凯没有中国士大夫那样的条件,他为追求自己的创作自由,把生活降到贫困线以下,最后潦倒以终。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也只能如此。
另一个问题是科技高度发达是否会,或者已经造成人的异化和退化。一切用机器人、电脑来做。人将不入。不但失去了个性、激情和艺术创造力,而且体魄弱化,智力也被扭曲、退化。可能有极少数的天才不断发明出各种代替人力、人脑的新玩意儿,而操作这些玩意儿的绝大多数芸芸众生所需要的智力却越来越简单、低下。"傻瓜"照相机之命名——十分说明问题。就是那少数发明者的智慧也日益狭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跟着一个大轮子转,越转越快,身不由己。沿着命定的轨道不断发明创新本身就是目的,对人类是祸是福或者来不及想,或者想也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百代先哲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深透的智慧和拥抱自然的博大胸怀还能再有吗?今世能出现盖茨,但还会产生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以及中国的先秦诸子吗?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生产力和人的道德智慧都高度发达,因此人只需要花很少的时间谋生而有充分的自由和时间来随心所欲地从事艺术创造。也许目前这个阶段是人类通向那个美好境界所必经的炼狱。但愿在这过程中人没有异化成非人,人类以及地球上其他族类的生存条件没有被人类自己破坏掉。当然这种杞人优天不论是否有根据都是无能为力的。人类还是会争先恐后地不断发明征服自然和征服自己的手段,跟着那个大轮子转。像《红舞鞋》里的舞人一样一直转下去,无法停下来。不管儿童是多么纯真可爱,童年是多么值得留恋,人总是要长大乃至衰老,这是无法抗拒的。因此金凯这样的典型只能是"正在消失的物种"。
书中的爱情故事如果单从弗朗西丝卡的角度看,不算新鲜:一个嫁到边远小镇本性有点浪漫气质的少妇,丈夫善良而不解风情,生活平静而乏味,因某种机遇被激发起了潜藏的激情,圆了少女时代的梦。与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辛格莱·刘易斯的《大街》等等异曲同工。但是从罗伯特,金凯的角度就有其独特之处,是与上述的思路相一致的。那是一种摆脱一切世俗观念,还原到人的最初的本性,纯而又纯,甚至带有原始野性的激情。天上人间只此一遭,如宇宙中两颗粒子相撞,如果失之交臂,就亿万斯年永不再遇。作者调动了一切想象力塑造出这样一个"最后的牛仔",与这高度组织化的市场社会格格不入,处处要反其道而行,包括对爱情。这样一种爱情注定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即使撇开弗朗西丝卡的家庭责任感不谈,能够想象她跟金凯私奔,然后两个人一起过日子白头偕老么?那金凯还成其为金凯么?这就像林黛玉与贾宝玉终成眷属,子孙满堂一样无法想象。每个故事有它自己的意境和规律,甚至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
我想如果这本小书有一定的魅力的话,就在于作者以独特的手法通过金凯其人表达了对现代社会的逆反心理和一种追求归真返璞的情怀。我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畅销;但是此书对中国读者的吸引力究竟何在,我还是不太明白。
4 ) 瞬间至永恒
电影有没有可能超越文字?把一本通俗流行小报文学烂书变成一部经典电影,伊斯特伍德做到了,这部电影就是<廊桥遗梦>
我看的那本小书,用的是电影海报做封面,情节早就忘却了,语言的小报文学感,至今犹存,我记得当时我掷书大笑:哈哈,美国也有这种书呀!
伊斯特伍德执导,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这部电影,却看得人欲罢不能,久久难忘。
他们硬是把一个通俗的伤感言情故事升华为理想与责任热情与幻灭的高度。
年纪渐长,你就会逐渐产生人生的幻灭感,感到恐慌,对平凡的生活产生焦虑,有种『人生终将一事无成的恐惧』,据说,年纪再大点儿,连这种恐惧也会消失,就变得麻木、混吃等死了。
故事就发生在女主角从恐惧到麻木的间隙,一切美好都是从桥头上的一个玩笑开始的,她经历了人生中美好的四日和持续了后半生的绵绵不绝的隐秘爱情。
她来自意大利,二战结束时,多少美丽可爱的意大利姑娘因为自己编织的少女梦幻,跟随粗犷的美国大兵远嫁美国,等待她们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农场、牛圈、大型拖拉机,一日三餐,子孙绕膝.....孩子们的生活在展开,她的生命在枯萎。
电影中的厨房,大多在表现女主角枯燥的生活和绝望的人生,比如在《革命之路》里,温斯莱特仔细的切土豆洋葱,旁边是滋滋冒烟儿的煎牛排,然后她仔细的洗刷大大小小的盘子,这样的场景就是大部分的人生,周而复始,很少令人感到温馨而是令人感到绝望,又如在《东京铁塔》里,甜蜜满怀的女主角煮了食物却等不来情郎后的怒火万丈,像《美味关系》和《浓情巧克力》这样的厨房浪漫是非常少见的,以至于看上去如梦幻一般不真实,仿佛只能存在于想象当中。
美国小镇的红土,斯特里普的红色皮肤以及夏末的夕阳,浓郁燥热的色调营造一种被无聊生活炙烤的焦虑与不安。这时国家地理摄影师出现了,就像一只蝴蝶飞进她的窗口,而他又是如此的粗犷又不失绅士风度,儒雅风流彬彬有礼,他很绅士的在桥下采了一束花送给她,感谢她的帮助,爱情使人变成天才、灵光乍现,她开玩笑说:那花是有毒的,然后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开心的大笑,瞬间回到了梦幻的少女时代。
她有着大部分女孩少女时代会做的梦:有个武士踩着七彩祥云带她去周游世界,去经历丰富多彩的人生,数不清的惊险刺激、浪漫与温情。这样的梦做上一生都不会醒,她们相爱了,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虽然爱情只有短短四日,但却是如此完整的包含了爱情里所有的贪欲嗔念和痴狂,她们做饭、做爱、做倾心之谈,她因为他可能根本不存在的遍布于世界各地的女友而醋意横生大发雷霆。她担心相爱容易相处难。她担心他只是一时的心动而不会永远的爱她。。。。。
那个上升时期的美国,新教伦理统治下的小镇,通奸与偷情需要面对巨大舆论压力,几乎会毁掉她和亲人的人生。然而她惧怕的并不是这些,但念及家庭她还是放弃了私奔,最后的烛光晚餐,就要分东西,明天不再有关系。。。。
她冷静的迎回丈夫和孩子,就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大雨中,摄影师等着她最后的决定,她握着车门把手都握红了。。。。。。摄影师绝望的上车,飞驰而去,他终于没有证明自己的真心,怀着忧伤与惆怅离开了。
影片结束来看她的选择,也许真的是最好的结局,生不同寝死同穴,她爱着丈夫和家庭,也爱这段梦幻一般的『外遇』,她的生活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干扰,她用这四天来抵抗命运,给她微不足道的一生一个交代,也释去了人生的焦虑,甚至,她留给儿女的遗物--6大本秘密日记--重新开启了一双儿女的人生。从此他们再也不愿忍受各自不理想的生活,我想,作为母亲,这是最伟大的遗嘱。
感慨良久,我不觉得这仅仅是部『中年出轨』的爱情电影,她在命运面前倒下了,就如一个明知是赴死的挑战者,她用自己的生命让命运的利剑在她身上留下了破绽,给下一位挑战者留下了重要的参考。并相信最终有人能够获胜。
所以,诸位再也不要忍受庸常的生活,再也不要把梦想埋在土里。
5 ) 王小波:奸近杀
《廊桥遗梦》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廊桥遗梦》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小说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小说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廊桥遗梦》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对于《廊桥遗梦》,我有如下基本判断:第一,这是编出来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国人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有些同志会说,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就要有个道德评判。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嫖娼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住他,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嫖娼,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诫——把他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诫——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
6 ) 情书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吧。
我现在已经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就是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的时候。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扰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经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存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了。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地理杂志》,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的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配偶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
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
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我想我也无法做到“遇到美丽的风景就停下来。” 克林特老先生总是可以在电影的尾声紧紧地握住你的心门,让你除了流泪什么都说不出来。其实感动我的并不是这段难得的感情,而是她丈夫对她说的那段朴实的话。“我知道你曾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有帮你实现。我非常爱你。”
情欲是一个终生话题。四天就是她一生的重量。千万不要与你爱的那个人在一起,这是你的幸运。
妈妈每次看都哭得一塌糊涂
这片子看得我痛哭流涕。
记得当年还是初中,看这本书,阅至大雨滂沱的那一幕,泪水便止不住了。电影基本还原了书中的精髓。“我将我的一生都给了家人,我希望将身体留给他”。隐忍的爱情最美丽。
一个60秒的红灯,用多少年去等一个人。
是因为无法结果,花儿才开到胜火红?
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摄影。摄影之于我的意义,是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就一次。
一直以来都以为这是跟«魂断蓝桥»一个年代的片,没想到是95年的……
弗朗西斯卡在卡车里握住车门的那一刻,爱情的意义一下子清晰了。不是个人的欲望主宰着人类的情感,而是责任和隐忍才让真爱凄美动人。
“尽管爱情的魔力不可抗拒。可是,如果放弃责任,爱情的魔力就会消失,就会蒙上一层阴影”。
发乎情 止乎礼 很多年后我用这部电影里阐述的这个东方道理来教育了美国人劲松同学 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的了
又重看了一遍。《廊桥遗梦》这个译名,还是太过抒情太过明白了些,原名《麦迪逊桥》,一个普通的桥名,无情无感之物,衬托有情有感之人,反而更动人。
电影上映后,掀起了美国离婚潮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这么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若我走了我的生活会怎样?有谁会看到其中的美好?” 两句话道尽婚外恋,雨中泣别太精彩。
我不能因你而放弃我的孩子与家庭,可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一生的挚爱。我不能得到你,但我一生都在怀念你。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ce in a lifetime.“最纯粹的爱不一定是你的初恋,也不一定是你丈夫,你无论如何压抑,它也不会随时间流逝,只会封锁心中。(也许等不了多久,我会推翻这句话。)
一个很浪漫的故事,如果你只能从这部电影里看到“出轨”和“婚外恋”,这部电影算是白看了。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最好的作品之一!!“我不想需要你,因为我注定得不到你”,相爱并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因为明知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却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