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守法公民》续集《修法公民》:Law Amending Citizen
《守法公民》最后爆炸的禁闭室还有另一个出口,克莱德没有死。尼克的女助手复活,原来克莱德就是她的“男友”chester,她一直在协助克莱德教育尼克,但最终未成功(尼克企图非法炸死嫌犯)。尼克因为监狱爆炸的渎职而入狱,克莱德在其牢房中重新现身,将其救出,继续与他玩司法职业道德教育的游戏……
这次游戏的第一战从市长开会的录像开始,在克莱德的录像机里备份的录像被寄到了尼克远在郊区度假的妻儿门口,尼克接到电话要求交易:要么录像送到媒体,市政府面临破坏司法体系的丑闻,尼克也因报复嫌犯身败名裂;要么克莱德自首,承认是他自己爆破了监狱,并为尼克洗脱罪名,重新扶他坐上州总检察长的宝座,唯一的条件是——尼克必须在这个职位上听克莱德在狱中的指令。
这次尼克答应了交易,保住了市长的声誉,同时自己重新当上了总检察长,而克莱德从狱中发出的第一个指令便是——公开起诉市议会,并重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取消诉辩交易制度!否则,尼克的妻儿将受到生命威胁。
尼克舍不得刚得到的宝座,不敢提出诉讼,反而背信弃义的加快了对克莱德的诉讼程序,欲将其置于死地。这时诈死的女助手出场,在尼克妻儿躲避的郊外度假山庄将她们掳走,并留下了过场录影带。
看到录影带的尼克发疯般的冲到监狱准备质问克莱德,而克莱德却又一次从戒备森严的监狱里不翼而飞,牢房的墙上写着:Sue the law house!
尼克来到市长的办公室寻求支持,而这时却传来了三位市议会议员家里同时爆炸的消息,媒体开始深入报道克莱德十年前的案件,市民更加焦躁不安,要求修改诉讼法的游行开始爆发,游行群众举着巨大的标语:“No bargaining for bilateral evil!”
市长派出了大量的警力配合尼克寻找他的妻儿,并捉拿克莱德和他的女助手。游戏的第三战又回到了市长身上——尼克接到了用市长换妻儿的邮件,发件人又是chester。
尼克会坚持所谓的“法律规则”继续扮演“忠于职守的检察长”么?还是会被克莱德的离间计打动,指向市长呢?他的妻儿会被解救出来么?修改法律的议案能被提出通过吗?克莱德的野心有多大?
市长拨通了通向白宫的电话,电话那端却传来了一个惊天内幕,原来十年前的入室奸杀案的主犯多比是联邦特工收买的杀手,克莱德的真实身份即将揭秘……
《修法公民》的最后一个镜头:尼克手持公文包,穿过游行的群众,走向了议会大楼;而满脸坚毅神情的克莱德与以前的技术合作者握手之后,吻别了女助手,坐上了去往巴拿马的游轮……
请看第三集:《造法公民》Law Producing Citi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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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的,今天还是忍不住上来吐槽几句。
头条评论说很多人看不懂的,成就了一个Nick就算好结果了?Clyde最后拨出电话的那一刻,就说明他要继续他的计划。还有说调查邮件是Clyde发给Nick提示的,别把主人公想的那么伟大,调查邮件是Sarah的朋友,Sarah被Clyde亲手炸死了好吗?
墓地KO这一段算是分水岭,之前的剧本和之后的,完全不在一个水平上。Clyde花了十年时间来计划,最后被Nick提前发现在监狱旁边的仓库就打乱了?而且,从Clyde曾经同事的描述来看,Clyde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什么是缜密?就是考虑到各种可能性,然后都有应对的方案,最后还能达成计划,好吗?
我们来看看,剧情在哪里可以继续缜密下去?
1)议政厅的炸弹:喂,这个炸弹这么明显的放在桌子底下,是个人就能看到,好吗?不考虑技术问题,Clyde的炸弹应该有备用的,或者拿走桌子底下的主炸弹,子炸弹自动启动。又或者,桌子底下的根本应该是一个伪装的假炸弹,这样即使发现被拿走,计划也能继续实现。
2)仓库的通道: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心思缜密的人,在自己的通道被人动过后,一点都没发现异样?那些门上夹纸条的伎俩呢,那些放根头发丝的技巧呢?别人动过了通道上的汽车/开关,竟然毫无察觉,计划了十年,这点可能性都没考虑到?
然后发现了,剧情该咋走呢?既然被发现,就说明周围有警察了,这个时候就该继续进入通道,然后从备用出口逃走。接着:等在监狱的Nick突然听到手机铃声,满腹狐疑的找到手机按下接听键,听筒响起了Clyde的声音:
Clyde: hello, I wish you didn't pick up the phone.
Nick: fuck , Where r u?
Clyde: all that matter is where r u?
Nick: Fuck! of course you know!
Clyde: did you find the bomb?
Nick: what bomb?
Clyde: I hope you didn't take it away.
Nick: What?
Clyde: the key bomb was opened when you take the one under the desk, Nick, you killed the governor.
Nick: fuck you ! I will find you and kill you.
Clyde: I said too much ,Nick, you did see the bombs under the prison, now,you have 25 seconds to leave, good luck.
Nick: Fuck you!
3)好了,Clyde顺利逃走,市政厅和监狱被炸成了一堆废墟。美国总统将该事件定义为恐怖袭击,并动用全球资源抓捕Clyde。你以为这就完了,no no no,像这种经典电影肯定有彩蛋的,剩下的大家来发挥吧,吹牛也是挺累的……
3 ) 个体公正和群体公正的碰撞
个体公正和群体公正的碰撞
OK,我必须承认我的落伍,《守法公民》出了那么久,现在才在朋友的推荐下看了一遍——春节里的温片,不管怎么说总还是精神可嘉的吧……
对这个片子,我的评价应该说是中等吧——精彩,但是导演想表达的意图被自己的情节给弄混了,收尾部分,不得不按好莱坞的惯有模式——主流的胜利——来迎合,结果,算是自己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哦,要是主角不死,市政厅大爆炸,那表达该是多么的完整。
要看懂这个电影,必须对美国的司法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就会片面地站在“好人”和“坏人”的幼稚立场,把那个可怜的检察官归为“坏人”一列,那岂不冤枉?
电影开头,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主人公的家庭被两个暴徒入室抢劫,老婆和女儿被A匪徒奸杀(靠,真他妈不是人,那么小的女孩子都不放过,真该千刀万剐),主人公有幸没死,两匪徒也被抓获。黑人检察官出马。此人是个检察官中的精英,有超高的定罪率(就是由他起诉的罪犯被陪审团定罪的比例),由于他认为本案某些证据很难完全站得住脚(尤其是精液这个关键证据出了问题),再加上主人公可能会被被告律师以“精神错乱”(就是在特定的激烈的事件冲击下产生了幻觉)盘问得破绽百出,结果有可能导致因证据不足而使两位匪徒无罪释放等原因,就和A匪徒做了一个“交易”,由A匪徒“认罪”并“指证”B匪徒,这样,使两个匪徒都能获罪,而该检察官就能继续为自己的“定罪率”加上几个百分点。而这个交易的结果就是,A匪徒因“认罪和指证”获得从轻发落,并没有“杀”和“奸”的B匪徒被判处极刑(好像是宾西法尼亚州还是哪里,反正是有死刑的)。
最大的冲突出现了——A匪徒罪大恶极(奸杀两人,一个是幼女)被关了几年就放出来了;而那个相对善良的B匪徒,却被执行死刑。而主人公认为,两个人都得死,尤其是A, 而导致上面这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的最大问题是检察官没有在现有证据的支持下,全力起诉两人,争取完全的“公正”,而和A做了交易。
于是,主人公,这个具有超级杀人技术的和美国国防部有合作的男人开始了自己追求“公正”的历程,通过一系列的“技术”运用,几乎所有与本案有关的检察官、律师、法官以及两个罪犯,都被他干掉了,尤其是丧心病狂的A罪犯,被他割了眼皮,割了小鸡鸡,切了腿,分成了二十五块(大快人心)。最后,主人公打算在会议中引爆市政厅,干掉全市高官,造成一个超级大案,从而,引发所有人对检方与犯人之间的“交易”的不合理性的关注,反思这个美国司法机关惯用的手段。
要看懂这些情节,我们必须了解两方面的东西。就是“证据”和“交易”。
美国,对各类罪犯的定罪判决,有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无罪推定”,就是所有的被检察官起诉的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这个基础强调了“证据”的超级重要性——所有证据都必须是“毫无问题的”,任何能产生疑问的证据,都不作采纳,甚至包括用不恰当的手段取得的(比如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入室搜查)明明可以百分之百确定被起诉人有罪的证据。这就导致了这样一种辩护策略——证明证据的有疑性——哪怕是你亲眼目睹,只要我能证明你精神错乱,你的证言就不被采纳。比如主人公虽然亲眼看到了自己妻女的惨状,但他,仅仅是证人。而且,证人的地位完全是被动的。并不是你想要上去控诉表态就可以上去的,并不是你说什么都会得到陪审团的认可的,辩方律师只要证明了他当时精神受刺激,精神失常,他的证言就很难被陪审团采纳。这个对证据的毫无疑问的明确的要求,就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有一些罪犯,因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的可质疑性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对那些受害人是不公正的。
那么,难道这个制度不对吗?当然不是。
美国的这一整套制度,是建立在每一个个体的“人”的自由和幸福权力之上的。如果证据不充分都能被定罪,那么,这个社会中的哪一个成员可以放心大胆地全力追求自己的幸福?说不定哪一天就被什么人给陷害了。更重要的一点是,法官和陪审团对证据的绝对要求,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对平民的迫害。因为检方是政府官员(检查机关是美国政府的行政机构,法院是司法机构,这些内容涉及到三权分立,比较麻烦,就不细说了),如果政府官员们讨厌哪一个惹麻烦的平民,想把他送进监狱甚至了结了他的性命的话,这不是太简单了吗?从搜罗证据提出证据,统统都有政府的人,如果关键的审判环节得不到公正对待(必须有证据准确无误地证明有罪),那哪里还有社会公义可言?因此,这套制度从根子上是保证了整个社会成员受到公正对待的可能性,但是,当然,对那些不能看到罪犯定罪的受害人来说,制度公正和群体公正的后面是一些个体公正的牺牲——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牺牲是必要的——没有这些个体公正的牺牲,就没有群体公正的可能性;而丧失了制度公正和群体公正,任何的个体公正都得不到保证。孰轻孰重,一望便知。
关于检方和罪犯的交易问题。在美国,判案程序一般是先向被告宣布所指控的罪名。然后,被告可以决定,是否自己觉得“罪名成立”。如果被告否认,就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审下去。在审问过程中,各种证据将呈堂,各个证人也将被传来作证。律师会当庭向证人提出不同问题。然后由陪审团投票决定是否有罪。如果确定有罪,再由法官宣布刑期等。法官是没有权力判定被告是否罪名成立的。这一权力始终在陪审团手中。但是,在判定“罪名成立”之后,同一罪名的刑期长短,是有一个有限的可调幅度的,也就是同一罪名可判的最高刑期与最低刑期之间,有一个差距。在法律规定的限度之内量刑,法官是有一定的权力的。检方作为行政机构可以向法官要求一个较轻的刑罚(如果法官认为可以的话。大多数时候法官会同意检方的提议),来换取被告的“认罪”和“指正”。为什么要这样呢?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是由于一个案子的审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一般检方都鼓励被告“认罪”或者“指证”,一般还会以减刑作为“认罪”和“指证”的交换条件。因此,一般凡是证据确凿无法抵赖的案子,被告一般会选择“认罪”“指证”以换取减刑。这种情况下,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一种选择。事实上,美国大部分的刑事案,都由于检方掌握确凿证据而以被告认罪结案。另一个原因是,作为检察官,对于这一名特定被告的起诉,是在罪犯“认罪”的一刻就宣告成功了。至于判多少怎么判,是法官的事。与检察官并无直接厉害关系,所以电影中的黑人检察官认为,只要把这两个人定罪,自己就算成功了——“定罪率”的上升就是他的业绩,至于对受害人是否公正,这需要检察官自己问自己的良心了。
那么,这个制度对不对,合适不合适呢?这就又涉及到对行政机关的认识了。行政机关,作为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机构,有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就是“追求效率”,不管是救灾还是判案,都应该用最少的行政成本来获得最大的行政效能。这是显而益见的——美国卡特里纳飓风时,小布时政府就因为救灾效率低下被受指责;而中国汶川地震时,中国高效的救灾措施,受到全世界的好评。判案当然也是效率高些好。要知道,在一个案子上花费大量地时间财力人力物力,就会影响其他案件的审判,对其他受害人也是不公正的,对整个社会也是不公正的(对制度,我们只能从一个群体的角度来思考得失,而不是个体的角度)。因此,司法制度中用“认罪、指证”来换得较轻的刑事处罚是全球通行的原则,是值得肯定的。
弄明白了上面说的“证据”和“交易”这两回事,我们就明白了这个片子的导演想说什么——他其实想表达的是,这当前司法制度下,维护制度的公正、群体的公正、行政的效率,结果牺牲了一小部分的“个体公正”,是不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反思。
那么,电影是不是有一个结论呢?我觉得并没有。
主人公,这个受害者,他杀了很多人。他的立场应该就是“个体公正”是所有公正的基础,我们不能因为追求制度公正和群体公正而牺牲个体公正。
检察官、市长等等,他们的立场是什么?当然是要维护现在的制度,他们觉得自己当然是正确的。
本来,这两条线都表达得不错。如果最后主人公炸市政厅成功,所有高官身亡,这个事件成为一个世纪大案,那么我觉得不错,可以促使人们思考。反思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谁是谁非,何去何从,根本不必管。因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也不是反思了就能出现一个完美制度的。
可是,影片出现了混乱——作为制度和群体代表者的市长,在开会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不管用什么办法,都必须让这个人明天就消失(大意)”,这句话就彻底否定了制度的合理性——既然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行,那么在这个案件审判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这么做?不给两个显而易见是罪犯的垃圾定个极刑?难道现在为了什么社会安全,行政机构就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杀人的时候,主人公还被关在地牢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杀人)把一个公民搞死?这不是暴政是什么?——导演和编剧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是什么?
影片的结果是,黑人检察官发现主人公的地道和放在市政厅的炸弹,然后把它放到了主人公的地牢里,然后劝主人公不要引发炸弹,主人公不知实情,不听劝,还是引爆,结果把自己炸死了。可惜。
影片最终只取得了一个结果——黑人检察官反思了,然后决定以后全力以赴了,不搞交易不追求定罪率了(这似乎是用一个个体的决定又否定了制度)——一个大命题下,取得了一个小结果。
所以,我的结论是,影片从故事角度来说,尚属成功,但是从表达意图上来说,乱了点——支持个体,主人公就不应该死;支持制度,市长就不应该说那个话,黑人检察官最后的表态也没必要。
可以打7分……最后说一句,娘的,中国编剧和导演除了个别基本是猪,谁能拍出既有好故事又有力量的片子?故事都讲不好,还扯什么艺术,白痴!也就是摆摆布景,发发神经的料……
4 ) 提几句这个电影的背景和主题
这部电影一开始请到的导演是弗兰克·德拉邦特,只提他的名字可能大家还不太熟悉,但要提到《肖申克的救赎》和《绿里奇迹》,大家就不可能不知道了。他最近上映的一部影片应该是07年的《迷雾》,而他的作品也一定会和主题发人深省,情节引人入胜联系起来。
本片的剧本曾深深吸引了弗兰克,由此就可见这个片子的深度和所试图反应的社会问题绝不仅仅是一句 ”年度悬疑动作大片” 所能承载的,它的诸多内涵需要我们仔细考量。而弗兰克导演离开是因为和电影监制意见不合,这使得影片不得不中途走马换将。但后来者出于对弗兰克导演的尊重,将他所参与指导的部分最大程度地保存了下来。
关于这个影片本身,我们能看到很多熟悉的桥段:
1. 《七宗罪》中的为了提醒世人,而宁愿自我牺牲的高智商罪犯。
2. 《绿里奇迹》中死刑非正常执行时犯人的痛苦表现。
3. 《肖申克的救赎》中主人公费尽心思挖出的通向外界的地道。只不过这里是从外面挖到监狱里。
但这部影片的主题却比以上提到的三部更具现实意义,它将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美国的整个司法体系,从法官,地方检察官到律师,从头到尾骂了个够,好像这个司法体系只能为了高结案率而不停的在检察官和罪犯之间做出妥协,即使真相被掩盖也在所不惜。美国近几年关于司法体系反思的作品很多,比如《真相至上》,再比如《美国紫罗兰》,但这两部片子相比于本片,情节更加写实(实际上就是真实案例的改编)。所以可以这样说,这部片子用不可思议的情节和被神化的主人公探讨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5 ) 《守法公民》:谎越撒越大
SDMS评分:78.5 分
这是一部非常聪明的电影,它用无数个峰回路转来做戏剧张力上的自我挑战。当我们在电影的第15分钟,第30分钟,第45分钟……分别开始疑惑导演接下去还能讲述什么故事的时候,更广袤的天地却在下一扇剧情之窗打开的地方,洋洋自得般地等待着我们。所以先别去想那个泄气的结尾,不得不承认,这是部最近少有的能让人看得如此投入的电影。
男主角十年的卧薪尝胆,只为嘲笑那个可悲的司法制度。这种情节设计原本就像一种金庸武侠小说中常见的戏剧套路,好比《碧血剑》中的袁承志,闭关几十年,出关即是无敌于天下。又似爱德蒙·唐泰斯,当他再次现身的时候,谁都得毕恭毕敬地叫他“基督山伯爵”。看这部电影的感觉就像银行账户上的零存整取,让人心中无比满足。
而且值得交口称赞的是《守法公民》的影片主题绝对不能说浅薄,对司法制度合理性的探讨,以及对于何为正义代价的追问都使得这部电影与单纯的以暴制暴划清界限。当杰拉德·巴特勒饰演的Clyde Shelton先是义正言辞地说服法官当庭释放自己,又理直气壮地嘲讽唯证据论的司法观念存在明显漏洞的时候,那种胜在思辨的宣泄感,比起肢解杀妻仇人来,更让人感到畅快淋漓。
然而就像当年我眼睁睁看着我表弟把谎越撒越大一样,这个故事的后来也像一批脱缰的野马,不知道从何收尾,也不再具备那种极具说服力的震撼性。从这点上说,《守法公民》与《禁闭岛》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Clyde Shelton失去了正义的初衷。
那两个十恶不赦的罪犯是该死的,也许那个辩护律师和那个临死前还说“法官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女人身上也有点稍显刻意的犯罪因子。但随后那场六名政府官员的汽车炸弹大屠杀就有点让人感到不安了。尤其是那位美丽的女检察官还刚刚说出了“我不希望自己的工作就是为了高的定罪率”这句堪称整部电影中最大义凛然的台词。
再到后来那个谋杀市长的炸弹计划,我惊讶地发现,那个充满理智和思辨能力的司法制度的嘲笑者,变成了一个因为丧失妻女而报复社会的恐怖分子。这种人物情绪上的割裂让整部电影辛苦搭建的思想楼宇自毁于无形。
很多人看《守法公民》的时候,应该都会想到另外一部类似的电影《死亡裁决》,凯文·贝肯饰演的父亲同样不满于司法判处,而自作主张地走向了以暴制暴的不归路。后者将整个电影的高潮放在了复仇过程的B级血腥之中,手法虽然下作了一点,但这部电影同《守法公民》一样验证了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观众喜欢看到正义以超越常理的方式得到弘扬。这可能与每个观众自己都多少受过一点窝囊气,并在幻想中一次又一次地血腥虐待那个恶棍有关。
其实在这样一部电影中,我最想看到的,是Clyde Shelton对于所作所为的道德反思,还有Nick Rice对于检察官的职业拷问。我多么希望这两个人最后能好好地坐在一起,就这个话题深入地聊一聊,就像电影《饥饿》中那场关于绝食和生命的聊天一样,而不是一见面就互相威胁或攻击。我觉得这会是一个更棒的高潮,并不会比爆炸乏味。
我突然很想拍这样一部电影,情节和《手法公民》差不多,但我会把节奏放慢,我会把人物的内心起伏表现得彻底,我会让男主角有序和聪明地杀数量有限的几个人。然后电影的主题也许是控诉某个执政党的政治迫害。扯远了,说回到《守法公民》上,最后那个炸弹居然被Nick Rice放在了Clyde Shelton的床下,我觉得这是很没有脑子的一件事情,一个检察官怎么会存心杀人呢?这样一来他跟Clyde Shelton有什么区别呢?也许导演只是为了最后那场凤凰涅槃一样的爆炸,Clyde Shelton坐在四下蔓延的火堆之中,确实有点堕入炼狱一般的感觉。
6 ) 可惜了一部跨时代批判电影
每个时代都存在他的局限性,即使是现如今民主法治世界领先的美国,依然存在制度的缺陷,曾经某伟人(忘了是谁)说过:“如果存在更好的制度,我一定不会选择民主”,这句话在赞扬民主的同时也表明了其自身天然的缺陷,由民主延伸出的法治依然如此。看到本片开头,本以为该片会像肖申克的救赎、监狱风云等电影直面制度的缺陷,最终引人反思。可观完本片,看到反思真可谓浅尝辄止,正呼之欲出,却胎死腹中,最后尽成了一部莫名其妙的亲情主旋律影片,实在叫人失望。
前半段5星,结尾1星。
本以为到炸市政大楼的时候故事只进行了一半,本以为导演最终会导出一部让美国司法制度为之反思的深刻电影,本以为优秀检察官的线索不过是间谍男主10年预谋的一部分,本以为男主会让优秀检察官在破坏人权、违反法律但可以惩罚犯罪与明知罪犯是谁,但由于没有证据,为了尊重司法制度而让男主逍遥法外(如美国辛普森一案)之间进行抉择。
但是,这个结果让我更加相信,美国也是存在政治正确的(黑人必然是正义的一方,必然是最终的胜者;个人的反政府行为是不可能成功的),美国的电影也是妥协的结果,美国的司法制度可以质疑,但是不能动其根基。
最后,我想说的是,可能是因为看了前半段,对这部电影抱有太大的期望,所以才上纲上线,但是我此时的感受确实是,一个时代的作品,始终不能脱离一个时代的局限,在美国上映的电影,必然不能引发群众对本国不满的情绪。所以我们得到了一部虎头蛇尾的残疾电影。
社会领域的规则是权力,生活领域的规则是珍惜,假若只剩下了社会领域如工作和成就,那么心就会被异化。
不得不说,看的很爽,有仇报仇,结局烂尾了
不得不承认,我就是有快意恩仇的不健康不理智情结。
有逼格的复仇,看的很爽,讨厌自大自私的黑人律师。
你要批判制度,那就应该让反角充分利用制度漏洞,开那么猛的外挂干嘛?
我年轻的时候,很想改变这个体制,我想抗争,不惜代价,做到最好。但是这里让一步,那里让一步,最后陷入到这个游戏中。最后我意识到,我想改变的这个体制,却改变了我。
前半部看下来,一环扣一环,让人颇为期待,以为又会是一部智谋连环犯罪的类型好片。可惜,结局实在太唬烂、太敷衍了,优劣有了360度的转变,感觉是导演把洞挖得太大,难以自圆其说,唉= =
可惜了这啥结局啊!
主角这么牛逼却只去感化一个费城的司法人员 浪费人才啊
至少精彩了大半段
以身护法,杀生成仁
后来,他们一个去了特勤局,一个当选为总统,但为了剧情需要,一定要在不同的宇宙才可以啊!
从来都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
一个复仇丈夫和父亲的爆裂技。开始以为是司法伦理片,可惜吹得太好莱坞式的神奇,给人感觉失衡。
高智商犯罪电影,就爱看这么牛逼的男主
司法的黑暗
很暴力,很制衡。
HIGH
结局弱了点。如果克莱德一步步引导出一位正直的检查官,站出来捍卫正义,从而达到改善司法腐败现状的目的,导演至少应该点明那位神秘邮件人切斯特就是克莱德本人。不过这真是一部久违的智能犯罪佳片,快意恩仇的主角很迷人。
我不喜欢这个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