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此世短暂,转身步进萧刹了的空间。
1. 这不仅是吴倩莲的处女作,也是陈木胜的。在某一版海报上,更具号召力的监制杜琪峰和策划林岭东的名字被摆在显眼位置,而新人导演陈木胜的名字则谦逊地退在一旁。然而,这是港片黄金年代最好的处女作了吧。
2. 这个年代的港片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就是对中产和富豪充满揶揄,而社会底层却被寄托了更多美好的期许。人性的光辉闪现在古惑仔和妓女身上,不知道这倾向来自香港左派运动的影响,还是中国民间信仰天然的禅宗气质。
3. 所以在这个富家小姐(JoJo,吴倩莲饰)和古惑仔(华弟,刘德华饰)的爱情故事里,一心抓人了事的江sir(刘江饰)和不近人情的母亲(梁珊饰)才是最让人不满的,这种不满甚至超过了对大反派喇叭(黄光亮饰)的不满。JoJo父母上流人士的身份被通过各种方式强调:老夫少妻、拥有豪宅、定居海外、和警界高层同学等等。而江sir作为警察,对待古惑仔强势、粗暴,那充满优越感面目也让人印象深刻。——强者鄙夷或欺侮弱者,这就是江sir和母亲最让人不满之处。江sir和母亲妨碍着人性最自然本真地流露,因此才是男、女主角的真正桎梏;相比而言,大反派喇叭则似乎是为了让华弟的人性光芒彻底爆发而设置的一个机会,可被当成宿命般的挑战而更容易接受了。
4. 同样的理由,这部片子最让人动容的场面,莫过于JoJo第一次去华弟家,和华弟的三个养母(由仙杜拉、吴浣仪、黄文慧饰演的三个老妓)一起吃饭的场景。为了表达家人待客的隆重,编剧还专门设置了老妓连推带搡打发走上门打炮的街坊的场面。就是这一推搡,推搡出一顿比正装礼服红酒法餐隆重得多的晚饭。这就是真正的港片趣味。仙杜拉一个劲儿地唱着小调,是因为心里真为华弟高兴呀;吴浣仪在饭后和JoJo一起洗碗时递话给JoJo说,他很少带朋友回家的,那是真在乎两个年轻人的感情。她们和JoJo只论主客,不论贵贱。
5. JoJo的父母长年在加拿大生活,香港家中只有一位佣人三姐照顾起居。电影在三姐身上的笔墨不多,基本上是塑造为比较类型化的“忠仆”一类角色。虽然没有什么穿针引线的情节,但JoJo几番笨拙的谎话都不被戳穿,显然背后有三姐的宽容理解,因此在结构上她还是具有传统爱情故事里“红娘”或“春香”的功能。离开香港去加拿大定居的那一晚,一家人收拾东西停当,JoJo的母亲正在向三姐做最后的嘱托,这时,最后一战之前的华弟前来送别。三姐看到JoJo从车里偷跑出来,就急忙拉住JoJo的母亲问东问西,掩护两人离开。如果说三位养母的客气还勉强可以被理解为势利,那么“三姐”则完全是无功利的善意了。
6. 港片里的团圆饭是特别有意思的课题。《天若有情》里第二顿团圆饭,是中秋节时华弟、JoJo在华弟外公(吴回饰)家里的那一顿。别无亲人的外公在澳门独自经营一家小商店,卖被褥枕头。团圆饭不仅仅对华弟和JoJo有着特别的意义,也让外公格外动情。他拿出一对绣龙凤的红锦枕头送给JoJo,这仪式性的表达让JoJo开心不已。就是这双枕头,在华弟带着JoJo回到香港码头时,被和母亲一起前来堵截时的江sir撕破,外公一把一把填入枕芯的雪花棉,顿时漫天飞舞。
7. 说说外公的扮演者吴回。几乎没有什么台词,但初见JoJo时的冷漠无奈,听到JoJo叫阿公时的欣喜,看到两个年轻人彼此相爱时发自心底的欣慰,只在几个镜头间就将该有的层次感表达出来。老人对女儿和外孙究竟什么态度、老人独居生活时的状态,甚至华仔的母亲究竟是个什么性格的人等等问题电影完全没有交代,却因为这区区几个镜头,都成为可堪咀嚼的内容了。吴回是香港电影的元老,四十年代已经是影坛的重要人物。九十年代回广东定居,偶尔返港在影视剧里演些甘草角色。他最后一部戏应该是1994年的《九品芝麻官》,演包龙星的父亲包不同。
8. 说回电影。在这种底层和中产、上流社会的对立之中,或者说,在被物化的人群之间,人的尊严陡然紧张起来。也正因为“尊严”这个主题,感情故事和黑帮故事两条线在这部电影才能够被统一起来,彼此不妨碍,不牵绊。在黑帮故事里,华弟和保叔靠着不向强者低头而获得尊严;而在感情故事里,老妓、佣人和鳏居老人这些社会底层靠着真情实意毫不做作的爱而抬起他们的头。
9. 在尊严这个主题里,吴孟达饰演的太保无疑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虽然在大部分篇幅里,吴孟达还是在重复自己类型化的角色:卑微而善良,懦弱却逞强。但电影最后一幕里,当濒死的华弟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抓牢喇叭的双手,怂了一辈子的保叔朝着不可一世的喇叭的脊背捅出他那一刀时,他的每一次卑微和懦弱都得到了原谅,他的全部善良和逞强都终于可以理解。保叔抽出匕首一路跑来时脸上像哭一样的表情,不是委屈,而是勇敢。他刺倒喇叭后,抽刀回来,甩落在地,一边看着自己肚子上的刀伤,一边激动到雀跃,念叨着我成功了我杀了喇叭了,幸福得好像一个破处的少年。吴孟达演得好极了。
10. 另外说两句吴孟达。我真是一点也不觉得周星驰成全了吴孟达,在周星驰绝大多数的电影里,吴孟达需要做的只是猥琐而已,不需要表演。吴孟达真正的演出,《喜剧之王》算一个。个人以为他的最佳表现,是在谭家明的《杀手蝴蝶梦》里,极小的戏份,却将一个贪婪恶警的形象鲜活地展现出来。而他唯一一次获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就是这部《天若有情》。
11.毫无疑问,电影最包含深情的一幕,是当JoJo穿着婚纱跪在教堂门外闭目祈祷时,鼻腔出血的华弟推着那辆公路摩托默默离开,最后在教堂门口的坡路上踩着油门。发动机的那一声轰响,是月亮下能听到的最让人心碎的告别。事实上我想问的是,那究竟是HOND NSR250还是SUZUKI SR500!?
12. 问题是,是否靠着“人性的光辉”,人和人就可以突破阶层的障碍而真正意义上地平等相待、自由相爱呢?华弟带着JoJo赛野车,JoJo虽然万幸没有跌落,但却被吓得半死;JoJo临走前去帮华弟收拾屋子,小混混的家里顿时有了中产阶级式的整洁和光泽,华弟却借酒将一切打乱。虽然陈木胜将这些情节处理得都很浪漫,而现实生活中也许确实有童话成真的实例,可它是否可以用来指导每一个人的现实生活呢,我还是过于悲观。陈木胜用一个爱情故事来鼓舞那种超越阶层的人性力量,无疑是动人的,然而人与人真正的平等,靠“人性”是不够的。另一位香港导演许鞍华在她的《千言万语》里,表达了对这个问题更深刻的思考。
13. 罗大佑和Beyond的配乐为这部电影十足增色。除了袁凤瑛的《天若有情》(国语版凤飞飞《追梦人》),Beyond的《灰色轨迹》也出自这里。《追梦人》固然是罗大佑写的词,粤语版《天若有情》的歌词出自李健达,《你的样子》的粤语版《也许不易》的首唱和粤语词作。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是天将亮时身着婚纱的JoJo踉跄奔走在公路上,最后沿着公路走去,消失在镜头之外。我只看过国语版,当电影定格在这里时,主题歌唱到“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一句,但字幕却总是粤语的:“此世短暂,转身步进萧刹了的空间。”
2 ) 香港电影朝圣之旅:寻访《天若有情》取景地
香港电影朝圣之旅第一站
《天若有情》取景地:圣玛加利教堂
地址:乐活道1号
1990年上映的《天若有情》讲述了一个古惑仔华弟和一个富家小姐jojo的爱情悲剧故事。本片拿下当年香港金像奖的多项大奖,是吴倩莲踏入香港影坛的处女作,也是导演陈木胜首次跨足大银幕。有评论称是“用清新流畅的手法将这部浪漫动作片拍出了追逐青春梦想的韵味”。
<图片1>
这部电影我在很多年前看过,具体情节其实已经记不得了,但是脑子里始终记得吴倩莲 (jojo)穿着婚纱赤脚在大街上奔跑的画面。或许这就是青春吧,那时的爱是如此的纯粹热烈和明朗。为了爱人真的可以不顾一切,哪怕对方是一个小混混。
这部电影在圣玛加利教堂拍了很重要的一场戏。刘德华(华弟)深夜砸破婚纱店的橱窗,为吴倩莲(jojo)穿上偷来的婚纱。然后两个人骑着摩托来到了圣玛加利教堂前,私定终身。当吴倩莲(jojo)跪在教堂前许愿时,刘德华(华弟)因为要报仇骑着摩托疾驰而去,最后喋血街头……
下面这个镜头就是刘德华(华弟)和吴倩莲(jojo)来到了圣玛加利教堂前
<图片2>
接着刘德华(华弟)对吴倩莲(jojo)说:“jojo,如果你希望我们将来会怎样,你就请上帝赐给我们”。于是吴倩莲(jojo)跪在教堂的阶梯上,开始祈祷。
<图片3>
但因为刘德华还是要去报仇,于是骑着摩托疾驰而去,留下吴倩莲(jojo)无助地在黄泥涌道上赤足狂奔。这个画面也成为了香港电影史上永恒的经典,留在了万千的影迷心中。
教堂的全景和侧面是这样的:
<图片5>
我是从时代广场边走边问才找到这里的,16年过去了教堂本身没什么变化,只是四周的树长高了。忍不住走进教堂里看了看,里面坐了几个人但是极度地安静,于是我马上退了出来。站在教堂门口,汽车行人络绎不绝,但不知午夜时分,是否还会有骑着摩托的白衣少年飞驰而过?
还值得一提的是电影的片尾曲是罗大佑作词作曲的《青春无悔》,非常动听。后来,罗大佑为了纪念三毛,又加了四句歌词。你后来听到的凤飞飞版的《追梦人》就是加了歌词的版本。
附《青春无悔》歌词
曲:罗大佑 词:罗大佑 唱:袁凤瑛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红尘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让青春娇艳的花朵绽开了深藏的红颜
飞去飞来的满天的飞絮是幻想你的笑颜
秋来春去红尘中谁在宿命里安排
冰雪不语寒夜的你那难隐藏的光彩
看我看一眼吧莫让红颜守空枕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3 ) 给你一些不给一些 作者:兔
转自《独唱团》,这篇影评写得太好了
到打开电脑,我还在纠结这篇文章的观点,浪子到底该不该回头,在这个尴尬的年龄段,我不知道自己该继续坚持,还是向这个世界妥协。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爱浪子,爱他们满不在乎,爱他们颠沛流离,爱他们的简单,甚至粗暴,爱他们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面前,又从来不告别就回过头去。也许这还不够,你还爱他们是穷小子,爱他们去没有卫生许可证的路边摊,即便只是一碗车仔面都浪漫的要死。最先让我想到这个形象的就是《天若有情》里刘德华饰演的阿华,那个叼着烟,骑着摩托车的浪子。那个有情有义却终难回头的浪子。
在我们年少的记忆里,某个盛夏的盛夏,似乎都会有这么一段想起来就不知所措的爱情,就像电影里吴倩莲饰演的十七岁的JOJO ,天真执着,义无反顾,眉眼之间都透着一股子倔强。他们的相遇本来就是天雷地火,她是他逃离抢劫现场时的人质,又在匪伴面前豁出命去英雄救美,这大概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让人心跳加快的相遇了。而JOJO也以最快速度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仅没有指认阿华,还迅速地爱上了他。为他撒谎夜逃,煲汤打扫,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地爬上了车顶与人飙车,所有一切都是这位千金大小姐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一切都是甘愿,不管他是警察还是罪犯,也不管他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总之跟他的一切和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连他周围的空气都是甜的。然而结局并不如人意,阿华最终死在自己的江湖路上,而 JOJO拖着婚纱狂奔在午夜的街头,她的这个浪子,再也回不了头了。
但现在想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当浪子回头,年复一年,渐渐有了中年人的肚腩,和连天的抱怨,有了这个年代司空见惯的小三小四们……不在骄傲,不在盛气凌人,取而代之的是家长里短和世俗琐碎,他们终将在阶级矛盾里分道扬镳。这样的结局不止令人伤心,更让人觉得可悲。爱情从来就只是那么一下子,兵荒马乱的一下子,过了也就过了。电影里的他们却用一场悲剧将这份停留在顶峰的爱情永远保留了下来。
回想香港同时期电影的另一个浪子经典,大概就是《阿郎的故事》了。然而,浪子回头,佳人不在。他独自忍受着老板的苛刻在工地做苦工,只为供儿子念书,虽然电影把两人脏乱差的生活描绘的轻松情趣,但还是难掩那份辛酸。尤其是遇到他从国外回来的佳人之后,对比之下更是一人一世界。他不再是她崇拜爱慕的那个骄傲的浪子了,他依然痞气,却多了一份维诺,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穷小子,而她却不能一辈子都吃路边摊。现实让人难堪,当他要寻回当年的骄傲,再次骑上摩托车时,却付出了永远的代价。
然而电影终归是电影,我们终究要回到现实生活里的。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女人终其一生所追寻的。是浪子么?那场情海深波的记忆留给盛夏足矣,热情过后的人间烟火才是真正的生活。浪子也许只适合谈恋爱,至于生活,还是交给稳重又顾家的男人吧。
但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坐在家用旅行车里,身边是开始永远不超过七十码的老公,当罗大佑再次唱起《追梦人》时,我还是会怀念那些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日子,怀念那个把唯一的头盔留给我的你。但仅仅也只是怀念罢了,而且是偶尔怀念。
突然想起奶茶刘若英在给陈升写的新书写的序里,有这样一段细节:
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这一段描写突然让我明白,最上乘的男人应该是浪子、才子,和凡夫俗子的结合体,只是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少了,如果你还要求彼此爱慕,这样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在文章开头时的疑虑不再,把最后的青春野掉,把最后的浪子甩掉,我亲爱的七十码,我们一起安分地过日子吧。
4 ) Endless love
我总不能很幸运地在第一次观看自己喜爱的电影时,是从头开始看的。但这种遗憾却会逐渐地被唯美化,因为它总能一次又一次地吸引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执著不悔地看第二遍,第三遍。。
是90年的电影了。画面在现在看来,极为粗糙。故事的开始是在一条公路上。深夜。惟有飙车的人可以一再地叫嚣,在车声与人群的混乱中,他骑着跑车出现。
而他一定会记得,是因为被警察追逼,才在冥冥中遇见的她。乌黑小卷的头发,白色而修长的裙子,小而精致的脸。他会喜欢她,她会喜欢他,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从最初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到后来,她熬好汤,在四处打听他的消息,满街地跑,只为他。。直到见到他的那个时候,他们似乎还不能再走进彼此一步。于是,情节安排了这个机会。
他把她带去车场。在人群混乱中,他擅自与别人下赌。那是一场危险的斗车比赛。她傻傻地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被他叫去爬上车顶,并且要紧紧地抓住后面的物体。在比赛中,画面里无一不是她惊恐而悲伤的脸,一一掠过,而他在车中,竟一无所知。到最后,比赛结束。另一辆车一头栽进了车群里。她蹲下来,在只剩下一半的车身中抱头哭泣。他看着她,看着她缓缓地抬起头,一字一句地告诉他,今天是我生日,我才来找你。那句‘我才来找你’,让他本来无所畏惧的样子猛地一震,她挣扎着要走,他紧紧地拉住她。另一辆车在那个瞬间里便熊熊燃烧起来。在她巨大的悲伤下,他搂住她,紧紧地搂住。。
画面还是停留在深夜的公路上。他的跑车驶来,上面还座着她,驶过一间已经关了门的蛋糕店。他下车,大力地拍着铁门,好不容易买了蛋糕。她看着,把那些不久前的悲伤慢慢地化为喜悦。
‘你才十七岁吗?不止吧?’
‘我没骗你,哎,不要再插了,蜡烛够了’
‘再多插几支吧’
在她知道他一直都不知自己的生日时,于是她自做主张,把她的生日日期也给了他。她说,那么以后我们就能一起庆祝了。他抬头看着她,看着她单纯的笑脸,他的心里一定滑过了暖暖的东西。要不然,他的眼睛看上去,怎么会闪闪发光呢?
在一场又一场接连不断地打斗中,他受伤,而她不曾说过他一句。就算是流落到要回到澳门他外公家去躲避,她也无悔地跟去。上楼,然后看见他的一只眼睛包着,身上满是伤,她也只是安静地走过去,拿过他手上的碗,一口一口地喂他,他知道她会心疼的。所以他才会狠心地不让她知道他的住处,只不过,他又怎么会知道,她对他的爱,已经很深很深了。他问她,跟着我会后悔吗?她在他的怀抱中,始终沉默,只是执著地一次又一次地摇头。她怎么会后悔呢,他是她的全部呵。
她知道她得走了,得去加拿大,去上学,然后就再也见不了他了。在临走前,她又看见他。在她家的门口,跑车安静地停在那里,而他,则慢慢地走进了她的视线。他看着她,她看着他,静静地,隔着不远的地方彼此看着,忘了时间,忘了一切。她最终还是不顾一切地跑出车,冲进他的怀里。他们接吻,没有柔情的吻里边,更多的是不舍。
他们又飞奔在公路上。他为了她,不惜砸了商店的玻璃,只为给她一身婚纱。教堂的钟声响起,在寂静无人的地方,他们给了彼此一生的承诺。最后,他说,你希望我们未来会怎样,让上帝赐予我们吧。她点头,跪下,虔诚地闭起双眼。他深情地看着她,仿佛时间在此刻停顿,这就是他们的一辈子。但他不得不走,不得不离开她。而她,仍跪在那里,傻傻地祈祷着,直至听见车子发动的声音,刹时她回头,已不见了他。。
最后的最后,他倒在血泊中,而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在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底下,一心一意地寻找他。
音乐慢慢地响起来。
还记得,在她离开他之前,在他家桌面的纸张上,有她写下的清秀笔迹。。她写,爱你不悔
在影片中,始终没有出现过一句‘我爱你’。但是,他看她的眼神,她找寻他时的影子,无处不透露着这句话。
天若有情。。天亦老
5 ) 天若有情,本无情
印象中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刘德华的电影,从这部影片开始关注并喜欢港片,到后来又喜欢港剧,想想都是从这部电影开始的。
毕竟很早的片子,所以相比于很多大场面,大制作的电影来说,这部影片并没有太过豪华的阵容和精美的场景。本来是黑社会小混混题材的电影,想来也不会有什么精美的场面的,但是这部电影却通过一些小细节,一些很细腻的情感表达,让人看完之后印象深刻。
因为是很久以前的看过的了,但是直到现在都还没回想起来一个很经典的场景---男主带着女主杂碎婚纱店的玻璃,抢了一件婚纱,然后二人在教堂举行了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婚礼。
再此回顾这部影片,依然是感动满满,多少的记忆涌现。一个小混混和富家小姐的故事本来就很难有美好的结局,这个故事虽然很俗套,但是这部电影里面所演绎的还是很让人动容。是天有情让他们遇见,还是无情最终也不能有好的结局。到现在都还记得华仔很酷的骑着那摩托车在小姐保姆的掩护下带着小姐逃出家驰骋的情景。然后他们在教堂举行仪式,然后华仔趁着女主祷告时偷偷离开,去为自己的老大报仇。一直觉得港片混混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总是有些凄美奢侈的浪漫,我想当看到小混混砸了街边的婚纱店,未心爱的女孩抢一件婚纱,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追着视死如归骑着摩托飞离而去小混混的场面,就是最好的解读阐释了。
当然这部片还是讲了江湖道义,兄弟义气,大哥的惨死,让原本有机会远离是非的华仔走上了不归路,最终为了兄弟和仇人同归于尽。兄弟义气,总是让人有些动容的。
除了影片的内容,另外让人印象深刻的应该就是影片的插曲--天若有情。记得当时看电影的时候这首歌一想起,就让人感到特别的忧伤,歌词真的是充满悲伤,无奈和无尽的念想。旋律也是特别感染人。当年看过电影,由于当时条件有限,后来凭着印象找到这首歌,每当旋律响起,脑海里也会出现电影里的一些影像,这首歌也算是经典的影视插曲了吧。
原谅话也不讲/此刻生命在凝聚/过去你曾寻过某段失去了的声音/落日远去人祈望留住青春的一刹/风雨思念之神梦里总会有唏嘘/如果他朝此生不可与你/哪管生命是无奈/过去也曾尽诉往日心里爱的声音/就像隔世人期望重拾当天的一切/此生短暂转身步过肃刹了的空间/只求望一望 让爱火永远的高烧/青春请你归来 再伴我一会相识总是缘,离叹份不够,天若有情天亦老,来时说情去无情。
6 ) 传说中不悔的爱情
闷热的夏天,闷热的傍晚,昏昏然的我打开电视,发现正在播这部久违的电影。已经想不起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准确时间,大概是小学时候某个独自在家的下午吧,最记得的是车场飙车那场景,尖叫着,无畏的疯狂。
十六年前的刘德华,年轻的脸蓬勃饱满,汗湿的黑发,朴素的牛仔装,青春飞扬。十六年前的吴倩莲,眉目里都是少女的清纯,浓黑的弯眉,浓密的黑发,勇气无限。
一点点看下来,发现那么遥远的片子,情节我居然都记得,很清楚地记得。她哭着从车上下来,说“今天我生日,所以来找你”;一起吹蜡烛然后把蛋糕扣在他脸上,这是女孩唯一一次调皮放肆;一个人乘船追到澳门,在漫天棉花里微笑;穿了洁白的婚纱,甩掉鞋子赤脚在街上跑;飞驰的摩托车,抱紧的双臂,不断滴落的鲜血,红红的。
为了什么,女孩会爱上一个在与自己的世界迥然不同的环境里成长的男人?
因为他第一次撒谎,因为他夜不归宿,一起躲在小旅馆的房间,听到隔壁呻吟的女声,羞涩地无处躲藏。背着书包在鱼龙混杂的喧嚣酒吧,捧了一壶自己熬的汤,执着地望着他。疯狂的车场,恐惧地站着抓紧车顶,一次次碰撞,尖叫,从来不曾经历的危险。养尊处优,女佣伺候周到的富家小姐,和他一起擦车,陪三个叼着烟哼着风尘小曲的老女人在破败的小楼里吃饭,甜甜地笑着管一个素昧平生的老先生叫外公,在出站口哭叫着抡起枕头砸向警察,放弃去加拿大留学,跨上一脸伤不断滴着血的他的机车离家。
一张皱皱的字条,“爱你不悔”,简单的四个字,这是她写给他的情书。
爱你不悔。即使你一再地突然消失,抛下我独自,即使你混着纷乱黑暗的江湖社会,每一天都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即使你头也不回地说“别再来了”,拒人千里之外地说“你跟我在一起,我给不了你什么”,投入你怀中,坚定地说——“我不后悔”。
赤着脚在马路上跑啊,流着血也不肯减慢速度地跑啊,爱是前进的力量,爱是活着的方向。
一部在今天上映会被女权骂出家的爱情电影
刘德华演的黑帮片总能令人感到阵阵绝望,如《旺角卡门》《龙在江湖》,为了兄弟情义、个人的尊严、自己的爱人情愿慷慨赴死,每每都有傻傻的爱人痴痴的等待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想退出江湖的话也许只有死!而在这种死的睡眠里将会做什么样的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配乐很棒,比昂的几首MV配合的也很棒,吴孟达也很棒,吴倩莲也很棒,完。
2009-10-4 23:31:06 8/7.3(252) 刘华难得鼻血都流得那么有型
香港爱情电影永恒的经典!华仔的狂飙鼻血,不知俘获了多少人的心~~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啊
我清楚的记得你敲碎橱窗玻璃,剥下婚纱,穿在她身上
中国最有性魅力的影史形象,在东南亚掀起了牛仔和摩托风潮,当年满大街的海报。此片一出,人人想嫁刘德华,私奔也行。刘德华留着鼻血骑着摩托载着穿婚纱的吴倩莲,伴着追梦人无奈奔向人生与爱的尽头,可谓华语爱情片最浪漫的镜头。罗大佑的歌也让人难忘: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红尘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当时片场有段趣事。杜琪峰头发稀少不骑摩托,不懂刘德华为啥拿下头盔要捋头发,以为故意耍帅。刘想:嘿,不懂生活啊。就顶着杜的口水真去耍帅了,还上吹风吹头发。结果拿出了生涯最杀的一面,英气和酷劲蓬勃而出,一切都彻底燃烧起来,造就了世界级的荷尔蒙神片,没有平白浪费自己的天才。之后再合作,杜在片场就主动让刘保持发型了。到耍帅和演技都收放自如的暗战,甚至说:有些人就是他妈的帅。
年轻时候的华仔真的帅啊啊,吴倩莲的气质万中无一,这么惨烈的爱还是第一次看到,哭了好几回,唯一不满意的就是这心碎的故事情节,怎么直接就奔着死去了,虽然早已过了情窦初开的年龄,但是不是真爱一眼望去便知,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爱你不悔!
香港回归以后,从此再也没有所谓的“港片”!它已经失去原有的味道了!!所以我对港片的记忆只停留在80、90年代~
天若有情~~天早塌下来了
后来那个骑摩托,后座坐了一个穿婚纱的女子的桥段,被很多电影一再沿用。
哪有那么负责任的男人,明知道是末日,还跟你携手去闯?
当抢劫犯真好,随便抓个白富美做人质就可以成为自己女朋友。当然,最重要的前提是你要长得和刘德华一样帅。
即便我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见到你时却总是英姿飒飒。纵使你的眼中总是泪光闪闪,抱着我时却总是笑意盈盈。如果没有结果,就请把身后的爆炸当做无言的承诺。如果没有未来,就请把带血的婚纱看成最后的告白。无论前路重重艰险多少恩与仇,曾经与你深深爱过便已经足够。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多少追梦人。在香港电影的传统故事架构中,浪子是无法回头的,或死于仇杀,或受尽屈辱。正因如此,浪子的爱情都非常凄美动人,如烟花般灿烂而短暂。陈木胜用两场爆炸戏来衬托男女之间的感情迸发,直接而有效。这对苦命鸳鸯之所以能走到一起,皆因他们是同类,在面对出国和赴死的选择时,他们都选择为最亲的人打点好一切,两个责任感极重的人相爱,才会如此决绝,如此义无反顾。华弟载着Jojo飞驰而过,点点鲜血染红洁白的婚纱,轰鸣的引擎声就是这世间最深情的情书。
尽管依然有很多打打杀杀的场面,但这是香港少有的以爱情和情义为核心来推进故事的“黑帮电影”。刘德华的角色还蛮讨好的,特别是悲剧性的结局。吴倩莲就稍显花瓶,这种爱上黑帮帅哥的女孩大多都是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幼稚少女。
后来那场隔窗取纱戏被人致敬。
浪子还是不要回头了,往前走,前路黄泉。少女的伤会结痂,婚纱会重新随风飘扬,她会成长,明白爱上你只是十七岁那年的一场梦。遗憾才是这场爱情的圆满。
#大荧幕#整部电影台词都不多,一个很普通的故事,硬是让人心跳。吴倩莲和刘德华在旅馆里坐着,听到楼上的叫床声,外面的霓虹灯光打进来吴倩莲躲进卫生间,刘德华喝着Carlsberg啤酒,笑,把啤酒贴着脸,笑。/ 比完那场很危险的比赛,吴倩莲哭着跑出去,卡车在后面炸成一团火焰,抱着。
刘德华是真的帅 喷鼻血都那么帅 最喜欢吴倩莲去澳门阿公家找华仔那场戏 擦掉他嘴角的饭粒 然后哭着喂他饭——谁不爱浪子呢 可浪子不该有爱情的。。。。。看完几天脑子里都还是这个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