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小说

剧情片美国1994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  乌玛·瑟曼  阿曼达·普拉莫  蒂姆·罗斯  塞缪尔·杰克逊  菲尔·拉马  布鲁斯·威利斯  弗兰克·威利  布尔·斯蒂尔斯  文·瑞姆斯  劳拉·拉芙蕾丝  保罗·考尔德伦  布罗娜·加拉赫  罗姗娜·阿奎特  埃里克·斯托尔兹  玛丽亚·德·梅黛洛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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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2 16:46

详细剧情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长篇影评

 1 ) 经典6分钟

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电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魅力。虽然它描述的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却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其片名那样的低俗。这部片子在结构、叙事、主题、配乐、表演上都有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是一部让人过目难忘的黑帮电影。

我尤其喜欢杀手Vincent和黑帮老大的老婆Mia约会的那场戏,其中扭腰舞和回家后的6分钟拍得入味十分,堪称经典。

Vincent虽是受黑帮老大委托陪Mia散心,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老大曾经借口一个手下为Mia做足部按摩而将其从四楼扔下摔死,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就是不可能对Mia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能陪太子读书罢了。有趣的是导演让Vincent吸了些毒,晕晕乎乎地而不是心惊胆战地进了Mia的家,所以这段戏一开始的画面是略微晃动的,Vincent因为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反而是很本色的吸完毒以后来见Mia,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伪装什么。然而这也许恰恰给看惯了伪装,同时也是吸毒者的Mia以一种亲切感。

Mia并不是马上出现的,在Mia家里那段镜头始终没有出现她的正面,只是用那极有诱惑力的嗓音、坐在监视器面前遥控摄像头的背影和那张涂满了口红的双唇来勾画她,直到她和Vincent出门前,也只是拍了她的足部特写,包括她压脚背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暗示出她是有相当舞蹈功底的一个女人,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把脚背压到那个角度的。

Mia是冷艳的,她的直发,她的黑衣,她毫无避忌的目光,猩红的唇膏,黑色的指甲油,处处透露着冷和傲。

在猫王酒吧里,Vincent陪着小心,循规蹈矩地回答着Mia的问题,但是显然Mia知道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老实有礼的人,他很小心,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在乎规矩,他狂野,但是又有些无奈,他凶恶,但是又很有分寸,一个杀手居然会对Mia所点的奶昔研究了半天,这让Mia觉得他坦诚地有些可笑,所以她的冷酷似乎也慢慢解除了,她从紧腰白衬衣下拿出一包烟,想请Vincent来一支,但是她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她反过来找Vincent讨了一只他自己卷的手工烟,Vincent很自然地给了她,如同给自己兄弟烟一样,这也许让Mia感到一丝被宠被尊重的感觉,因为每当男人满足女人的一些小要求的时候,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得到异常的满足的,所以他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他们开始谈论Mia的演员经历,Vincent其实还是带着一丝敷衍在和Mia交谈,他并不是很投入。侍者端来了5元的奶昔,Mia尝了一口,Vincent忽发奇想也想尝尝,当他要把吸管换一头的时候,Mia却表示她并不介意,这里的台词是有些暧昧的。Vincent当然不傻,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他一下就感觉到Mia的内心世界是动荡不安的。从这个时刻起,他才开始认真地,把这个女人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一个任务来完成。但是他掩饰的很好,他不吱声,装作不知道,望向别处,Mia也明白他理解了自己的暗示,她也在看他的发应。她在试探,他在犹豫。这里十几秒演员的表演非常到位,所以这时就出现了一个被Mia称为“令人不舒畅的寂静”时刻。Mia起身去化妆间补妆(其实是吸毒),她似乎想寻找刺激,但是又有些顾忌,这个时刻她需要毒品给她壮胆。接下来Vincent想出的话题也许正是Mia所不愿意谈到的,因为Vincent向她打听黑帮老大因足部按摩而杀人的事情。Mia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她间接地向Vincent抱怨黑帮老大对她的严厉约束,她感到很郁闷。这餐馆里的10分钟戏铺垫极佳,把两个人从陌生演绎到心照不宣的暧昧,演绎到彼此开始建立信任,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之间还不能捅破那张纸,他们只能很隐晦地暗示。

这时,经典就要来临了,餐馆舞台上开始了邀请客人上台表演舞蹈的助兴节目。Mia似乎发现了一个新的兴奋点以让她摆脱谈话所带来的郁闷心情,她不由分说地要求Vincent上台表演。也许因为舞蹈是她的强项吧,她积极的自信的上了舞台,她扭动着腰跨,连脱鞋的姿势都很随意,连报幕时她也毫不掩饰地报出自己和他的身份,她尤其强调了自己是”Mrs.”,这是一种略带无忌的对威权的挑逗。Vincent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似乎是个陪练,他知道Mia在做什么,想什么,但是他不说。

这场舞蹈戏一开始Mia是带有一种只顾自己开心的态度,强拉Vincent上台的,她看着Vincent笨拙地脱鞋,觉得挺有趣,然而Vincent脱完鞋,又旁若无人地慢慢地把鞋放好,这个细节显示了他更强更掩饰的自信。

两人走到舞台中央,Mia伸脚出来划了一圈,试试舞台的平整度,Vincent还是低着脑袋,动也不动,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舞台平不平。

这时节奏明快的黑人摇滚音乐响起,一首Chuck Berry的《You Never Can Tell》(事后查的)把两人带入了欢快的舞蹈世界,Vincent依旧丝毫没有抬头看Mia,他熟练而投入地应和音乐,应和着Mia的舞步,变换着自己的招式,Mia的进逼丝毫不能动摇他的节奏,他掌控着局面,同时他又配合着Mia,这就给Mia以充分自由展示的空间,Mia的舞蹈幅度越来越大,Vincent却始终保持着舞蹈的张力,不让情绪完全放纵,这种男人式的深沉的、掩藏的情感恰恰和Mia的热烈、放纵、急切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奇异的默契。配乐中反复播出的“you never can tell”,不正是此刻两人内心世界的感受么?他们口中无法表达,但是却通过舞蹈和配乐表达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真实情感。

这一段1分45秒的舞蹈镜头,堪称本片的最亮点(当然影片结尾另一位杀手在餐馆对付抢劫者的一段表白也极其出色)。

毫无疑问,从餐馆得胜而归的Mia已经彻底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她陶醉在舞蹈和心灵的默契中,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仍然还想继续跳。Vincent去洗手间做思想斗争去了,留下Mia一个人在客厅中,她打开了音乐,这次是一首深情款款的《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这段MIA的精彩独舞,背景音乐的歌词简直就是人物的内心独白,“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I love you so much, can’t count all the ways,I’d die for you girl, and all they can say is “he’s not your kind” 也许Mia把URGE OVERKILL的歌声当作心仪男人对自己爱的表白,充满激情而伤感的演唱使她陶醉其中,残存的一丝清醒却又让她感受着现实中的感情压抑和制约,她感到极度的失落,她疯狂、尽情地舞蹈着,似乎要把内心的幻想和苦闷一舞了之。那种失落、颓废、无奈、放纵的情绪,通过音乐和舞蹈表达得淋漓精致。

不过正如这个片子其他部分所要表达的一样,一个偶然因素就会改变人的命运。正当Vincent做好思想斗争,走出洗手间时,他却发现停止舞蹈的Mia因为吸毒过量而昏死在地上…

更多的情节片断展开了,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这6分钟的戏,我认为是这部片子的精华,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看不行。

2007-12-27

 2 ) 很可爱

意外重看了一遍《低俗小说》

我基本不会把看过的片再看一遍,仅有的几个例外是《天下无双》,《东成西就》,和《The Hours》,以及《无极》(这个是被迫的-_-)

因为故事发展都已经知道,所以重看的时候会更注重细节。于是这次发现《低俗小说》其实很可爱

1)Vincent和Mia那段著名舞蹈,其实舞步本身并没有很好看,但是看着就是喜人。Mia没有表情但份外动人的脸,Vincent以手做V在眼前划过,都,很可爱

2)Mia邀Vincent留下喝一杯。恩,美酒,音乐,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Vincent不得不在门厅自言自语的告诉自己,喝一杯就喝一杯,喝完道晚安,然后离开,恩,就这样,kool,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此刻Mia根本没有把Vincent的存在当回事,她唱唱跳跳抽抽烟磕嗑药,自得的很。所以不要再说女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男人也是很喜欢想太多的。这很可爱

3)嗑药磕得厥过去的Mia被Vincent咬牙一针打醒。惊魂未定的Lance说:“如果你觉得还好,就说点什么("if u're ok, say something")”,Mia就抖抖的说:“点什么,,,”("something...")。当时她的胸口还插着那支大针筒,Lance女朋友亮晶晶的鼻环我总会看成是吓出来的鼻涕。这段我看的时候都笑出声了

4)Mia跟Vincent临别的时候约定保守秘密。她换了一件灰黑色的男式T恤,光着脚(她的脚好大,,,),妆掉了,看起来楚楚可怜。他的衬衫上还留着血迹,说“现在我要回去发心脏病了”("now im goin home to have a heart attack"),然后她讲了番茄一家三口的冷笑话,他笑了。这,真可爱,真可爱

5)拳击手Butch回到汽车旅馆,他的小女朋友嘟嘟囔囔的说希望自己能有个小肚腩。他笑了,因为这话真傻,而且他喜欢她,他叫她柠檬派(lemon pie),柠檬派是个甜美诱人的傻姑娘。无论是谁,年龄,职业,即使话题即将转到“他们发现我们就会杀了我们对吧”“我想带你走,我想和你在一起”,在那几分钟里,在爱情里,我们都很可爱。Butch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姑娘吧,所以即使她遗漏了那块至关重要的手表,他看她吓的梨花带雨的样子,也会说“不是你的错”。最后逃亡前这个傻丫头jjww问不停的时候,他会问她早餐吃得好不好,安抚她的心情。这可爱极了

我也终于意识到为什么某些人道歉会让我觉得很火,因为实际上,错的是我

6)Butch和黑帮老大机缘巧合(??),被人绑架鸡奸。在被点兵点将的时候,即使是这么两个彪悍的男人,眼神里也充满弱弱的恐慌。这个,其实,我觉得满可爱,,,以及,Butch决定解救老大,他在店堂里挑选武器,从锤子换到球棒然后电锯(!)最后选定武士刀。里头xxoo和惨叫声不绝,Butch却不紧不慢好似逛夜市的女生挑什么小玩意,这个,也还,满可爱,,,

7)靠近结尾那个著名的“打不死”的情节。那个看着就很弱的男人冲出来一边抖抖地喊“我操你妈”一边开枪狂扫。但是整个过程出奇的短(连u motherfucker这句话基本都没来得及喊完),短暂停顿之后Vincent他俩低头检查,确定身上没有弹孔。我觉得很可爱,,,

我承认我很小型的难过了一下,但是我很高兴今天意外重看了这部片

“你不用总陪我看你看过的电影”
“我喜欢这些片,而且我想跟你一起看”

这很可爱,亲爱的,这很可爱
我们都很可爱,亲爱的,我们都很可爱

 3 ) 反装B电影在装B者的簇拥下不情愿地登上神坛

预告:本文文字低俗,当然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我比昆汀·塔伦蒂诺的境界差远了。我是看到了一些对这部电影的“影评”之后忍不住要低俗一把。

许多地方,尤其是豆瓣上洋溢着的对这部电影的溢美之词,其中许多都是无脑的膜拜,更多的是祭起“后现代解构式解读”的装X大旗,堆砌晦涩且狗屁不通的名词,直至歇斯底里。装X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可以觅见踪影的,我也要警惕。

也有人跟我提过“我就爱看那些看不懂的电影,比如《低俗小说》”。当初这句话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这部电影就晦涩难懂,至少也是《穆赫兰道》那样吧。看完以后,我发现这部电影一点也不难懂,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并且,人家名字都叫《低俗小说》,有个狗屁内涵。它的唯一内涵就是调侃和讽刺那些装X的电影。可叹这部反装X片被无数装X者簇拥着,抬上了神坛。

上面两段话,我骂的都不是这部电影。其实这还是一部挺不错的电影。昆汀的风格之一,就是最彻底的颠覆、嘲讽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奉行的那些规矩和道理。

<图片1>

先说这部电影的结构,有人说它是环状结构,然后顶礼膜拜。也许在这部电影诞生的1994年,这种结构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在今天,此类结构的电影已经多如牛毛,至少《记忆碎片》要更牛得多吧。没有觉得有啥新奇的,可能只能怪我看这部电影太晚了吧。其实根本谈不上环状,就是把故事线索拆成几个人,每个片断有不同的主角,然后首尾呼应。从叙事结构上来膜拜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它诞生于1994年么?

真正我觉得此片NB的在于情节和语言。导演的境界已经超越了玩世不恭,是彻头彻尾的嘲讽。因此本片情节很荒谬和“低俗”,比如布鲁斯·威利斯的传家宝是通过他爸和战友藏在屁眼里才保存下来的,还说的一本正经,满面深沉。

<图片2>

约翰·特拉沃尔塔两场动作戏都是拉完屎发生的,在马桶抽水声中,一场是拿枪解围,一场是被人乱抢射死。布鲁斯·威利斯和黑帮老大一起被绑架,那气氛渲染的,观众都以为那两个绑匪是变态狂,会拿把电锯把他们切成一块一块的之类,结果呢,嘿嘿谁看谁知道。布鲁斯·威利斯的女朋友,大祸临头逃跑的上摩托前还唧唧歪歪,让人恨不得扇两巴掌。塞缪尔·杰克逊遇到一个白痴朝他连开数枪,结果一枪未中,于是他认为这是神迹,是上帝的召唤,当即决定金盆洗手。乌玛·瑟曼吸毒昏厥,打扮得像耶稣的毒贩子却在这紧要关头到处找医学指南。

<图片3>

昆汀亲自出马的那一段,两个人开着一辆载着无头尸体到处都是血的车来他家,他想到的是他老婆发现了会闹离婚。如此种种荒唐怪诞的人和他们的言行,造就了《低俗小说》的“低俗”和对好莱坞正统大片乃至道貌岸然的社会的嘲讽。

<图片4>

这样的情节离不开彪悍的台词。这是一部十分聒噪的电影,每个角色都絮絮叨叨,废话连篇。但是这高密度的台词非常好的迎合了本片荒诞的气氛和情节,而且还非常好笑。

再说这部电影的“内涵”。我觉得它的内涵就是没有内涵,彻头彻尾的嘲讽那些装内涵的电影和人。结果它不幸的被一群它所唾弃的人填塞了很多“后现代解读和内涵”。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风格独特,也许在那个时代开创了一个风格的先河。最最可悲的是,这部反装X片被一堆装X犯簇拥着,狂欢着,尖叫着。也许昆汀知道了这种状况,会苦笑一声,咒一句f**kers吧。

<图片5>

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4 ) 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评《低俗小说》

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评《低俗小说》

  我最喜欢的两个导演之一的大卫•芬奇曾经说过:“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这才是真正的兴趣所在。”但是我觉得这句话用于《低俗小说》是再适合不过的了。我甚至愿意把《低俗小说》比喻成电影版的《名侦探的规条》。
  的确,大痞子昆汀在本片中用他那三个看似垃圾一样的故事和独特的叙事手法对当年(包括现在)的美国影片进行了最大的嘲讽。同样是三个环状结构的故事,同样有昆汀及众大牌明星的参与,但那无处不在的嘲讽便是为什么《低俗小说》比光顾着血腥暴力的《罪恶之城》要耐看得多的原因。我觉得昆汀和罗伯特都是在玩电影。(请注意我的用词,是“玩”)但昆汀总能在暴力之外玩点别的东西(当然,唠叨、废话也隶属其中),但罗伯特就••••••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还是来看看昆汀是如何嘲讽一些电影的吧。
  在开篇提姆•罗斯和他老婆唠叨了好一阵子之后,影片突然就切到了文森特(约翰•特拉沃拉)和朱尔斯(赛谬尔•杰克逊)这两个黑帮杀手的身上。这两人可不像其他电影里冷酷的杀手一样。影片花了大量的时间拍摄他俩在车上不停的唠叨、唠叨、唠叨••••••这一切都像极了昆汀的前一部作品——《落水狗》。然后,两人下车,上楼时也在不停的唠叨、唠叨,而且几乎每一句话中都会有一句“FUCK”,然后,终于到了门口,但发现时间没到,又继续走到别的地方唠叨••••••连我都感到不耐烦的时候,终于,两个黑帮杀手进屋了。然而,影片又一次“辜负”了观众的期望。原本暴力、血腥的昆汀应当在此上演一幕异常血腥的枪战来弥补之前观众所忍受的唠叨的。可没想到,当杀手遇上了敌人之时,他们不是大开杀戒,而是继续唠叨••••••最后,还是没有任何场面可言地把敌人干掉了。
  在布鲁斯•威利斯龙套般的登场后,影片正式进入第一个故事——《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当好色的帅男遇上了风骚的美女,除了XX,他们还会干什么呢?这是理所当然的吧。但是,昆汀的嘲讽又开始了。在第一个故事中,没有任何色情镜头、没有任何床戏。而文森特和米亚顶多就是亲吻了一下而已。而故事的高潮即使米亚吸食了文森特口袋中的白粉,而导致快挂了。文森特立刻将米亚送到毒品销售者家中抢救。这一段笑死我了。尤其是文森特对着激动地销售者说一句:“我应该那样扎三次吗?”的时候,让我觉得“无厘头”。说道“无厘头”,在看《低俗小说》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周星驰的《百变星君》中跳舞、打针的情节都是在COS《低俗小说》。故事,随着文森特和米亚的握手而结束。众人想象中的爱情并不存在。我们想错了••••••
  当然,第一个故事有个比较有趣的花絮,这是我在豆瓣浏览帖子的时候一个网友说的,确实比较有趣。片中,米亚对文森特说她曾经拍过的一个电视剧,而电视剧的内容正好就是饰演米亚的乌玛瑟曼与昆汀一起在若干年后拍摄的《杀死比尔》。
接着,全篇最有趣、最戏剧化也是唯一体现昆汀血腥、暴力的故事——《金表》上演。而萤幕上的超级英雄布鲁斯•威利斯再度登场。这个故事的嘲讽是最多的。超级英雄VS黑帮老大。这可是典型的动作片情节。从故事开始一直到布鲁斯回到公寓都比较中规中矩。但是昆汀的恶搞在布鲁斯拿到自己的金表时便开始了。而且从此刻,一直到故事结束,嘲讽无处不在!
首先是处境危险的布鲁斯,在冒着天大的风险的情况下,安全的拿到了金表。在大家看来,此刻他一定要赶紧离开才对。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要到厨房做早餐。当他检查了一下厨房,觉得安全便开始做早餐时,突然,他看到了桌子上放的一把机枪。然后他拿起枪。接着,厕所响起了冲水的声音。所有人都想,按照布鲁斯•威利斯的戏路,一定是厕所的人一出来就被击倒吧。但是,从厕所出来的竟然是本片的男一号约翰•特拉沃拉。这下估计应该是会在布鲁斯和约翰间上演一幕对话,因为在第一个故事开始之前,布鲁斯和约翰就在酒吧有过矛盾。然后,应该会有一次精彩的追击战。可是,昆汀在此对大家做了最大的嘲弄!没有任何对话,没有任何打斗,布鲁斯用几枪就把文森特干掉了!2个多小时片长的男一号,居然会在不到一半的时间,这么轻易地就被干掉••••••接着,连布鲁斯自己都没有想过会这么轻易地得手。然户开车拍屁股走人了。可是走到半路,他开始倒霉了。正好停车的时候,正好就遇上了黑帮老大。于是,他二话不说地就开车撞了过去,把黑帮老大撞翻,可自己也被别的车子给撞了。昆汀又开始恶搞了。被撞的老大似乎根本没受伤,而撞人的布鲁斯看似伤得不轻啊。于是,追击战在这两个人中上演。而两个倒霉到极点的家伙偏偏要跑到那个商店中去上演终极格斗。血腥、暴力来了。可是超级英雄和黑帮老大还没打完,两人都被商店里的龙套角色给打晕。昆汀的嘲讽再次让人哭笑不得。人们心中的超级英雄居然会和黑帮老大一起在这种情况下被性变态者抓住。而堂堂的黑帮老大居然会被一个小小的巡警拖去鸡奸••••••有点恶心了吧••••••布鲁斯趁巡警在逍遥快活时挣开了绳索,在犹豫了一阵子之后,还是决定要去救那个被奸的老大。以德报怨。最后冰释前嫌。老大获救并报仇了。而拳击手布鲁斯则得以和自己漂亮的法国女友一起过好下半辈子。然而,在故事结束前,布鲁斯也忍不住要说一句:“这真是我过得最诡异的一天了。”对观众来说,又何尝不是诡异呢?
个人在这个故事中倒是发现了一个小花絮。全片一共只有两个性爱镜头。都是在这个故事中上演的。一个是布鲁斯和他的法国女友在床上亲热,另一个就是黑帮老大被巡警拖去鸡奸。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三个故事中,《金表》对话里“FUCK”这一单词居然是出现次数最少的••••••
接下来,第三个故事《邦尼的处境》。从开始,一直到《金表》结束我们都只觉得昆汀就是在讲不同人的不同故事,在第三个故事上演时。我们发现原本挂了的男一号文森特又出现了!再结合情节。这个不是发生在第一个故事《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之前的故事吗?环状结构在此初现了。昆汀啊昆汀,以当时的眼光来看,能够这样讲故事,You are a fucking genius !
另外,昆汀在这个故事中也是亲自出马。不过他演的人物不太符合他本人的性格,因为一点也不变态。甚至有点傻。而我觉得《邦尼的处境》最大的嘲讽便是标题以“邦尼”命名,但实际上“邦尼”这一人物只是在赛谬尔的想象中出现了一个背影,而且时间短到可以不计。Fuck you!Quentin!你玩弄了所有人!
接着,故事将近尾声,环状结构再次来临。文森特和朱尔斯来到一家餐馆。而这正式开头提姆•罗斯唠唠叨叨并要打劫的时间。此刻,相信当年许多人仍然忘不了昆汀的处女作《落水狗》,觉得这又会在“密室”一般的餐馆中上演枪战了。可是,我们又猜错了!这一段的核心居然是朱尔斯一边用枪指着参鸟提姆•罗斯,一边诉说着自己的感受。最后以一段圣经结尾。好欠扁的导演!
总之,我不说《低俗小说》好到一定要每个人都喜欢它一样。我也从不说“如果不喜欢某某作品的人就不懂电影”这种装B的屁话。但是就个人而言,我觉得《低俗小说》有太多值得一些想当导演的人去学习的东西。
另外,我对昆汀的喜爱还是不及大卫•芬奇和克里斯托弗•诺兰,所以也没有仔细去研究他的电影,若是有什么错误,还望各位文明地指出(大过年的,别动不动就骂人吧)。然后,我记得我看一篇影评时,那位兄弟说过其实布鲁斯打死文森特的枪就是马沙放的。可是这个情节我却没有看到,是不是我看的删节版?还是没注意?望高人指出。
最后,还请大家低俗地跟我一起说:Fuck you Quentin! You are a fucking genius!
 





 5 ) 昆汀你个大流氓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is beset on all sides by the inequities of selfish and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lessed is he who, in the name of charity and good will, shepherds the weak through the valley of darkness for he is truly his brothers' keeper and the finder of lost children. And I will strike upon thee with great vengeance and furious anger those who attempt to poison and destroy my brothers. And you will know my name is the Lord when I lay my vengeance upon thee! 你想当耶和华,我想当耶和华,大家都想当耶和华。不过看了这部阴差阳错一直没碰的片子,还是觉得最想当耶和华的人没准儿是昆丁塔伦蒂诺。这部1994年的片子凭良心讲拍的的确是不错的。即便其中所谓大家推崇和称赞的“回环结构”以及“全方位多角度”在今天看来也不是什么多特别多了不起的东西。 有朋友说看半天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我说要么就是你心不在焉想着哪个妞呢,没专心看,要么就是耐性太差,到了一半就去看剧透的影评了。的确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难熬。不过流氓导演导的流氓电影的确也是值得一看的。 说起暴力美学,流氓昆丁是拿手的。《天生杀人狂》自然是经典的经典,所谓物极必反,暴力的终点反而不在暴力,至今仍然记得米基和梅乐力在鲜血横飞中拥吻,何等浪漫。 所以看了低俗的《低俗小说》倒不觉得有多么暴力。吸引人的反而在其他的地方。 好吧。我比较啰嗦。 回到这部片子。94年的片子你当然不能用今天的视角来讲它的结构多么老土。说白了无非就是故事重组。如果你被大卫林奇的电影折磨过,那么任何的复杂的结构都不能称其为复杂了,何况本片如若能够耐心看完,那么一切就清楚了当了。就近一点的例子,《太阳照常升起》,姜文算是极尽其能把结构拆了又组。本片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大佬,一个妞,一个搞拳击的,两个黑社会的,还有两个小丑抢劫犯。他们共同组成了一部条理清晰的小说,出于避免剧透,其他的情节我也不多讲了。昆丁把这个故事拆开了,就像我们的语文老师教的那样,回环结构的作文必定得分要比平实叙述的高。 那么关键也不在于结构了。 人物倒是重点。 每个人在社会里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样的角色也并非单一。它在不同的环境里拆分出若干合理的形象。比如你在妈眼里永远都是小屁孩儿,你在你女朋友眼里是个无恶不赦但又招人喜爱的烟鬼,你在你老板眼里是个只会打瞌睡的混球…《低俗小说》里的人同样面临这样的境地。 朱尔斯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他没事儿就想念那几句圣经(当然,这是昆丁那个混蛋杜撰的)要么就是想金盆洗手,但是他在被杀者面前又是个凶残的又那么邪恶的带有一点幽默感的冷静杀手。文森特也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面对着大佬马子,还是会躲在洗手间千言万语告诉自己要冷静,有些女人是不能碰的。不过那小子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比他的黑人哥们儿要低太多了,如果大佬的马子没有摸到那包带劲儿的白粉以至吸食过量,那我敢打包票他肯定得缴械投降。布鲁斯威利斯演的那个过气拳击手倒是挺招人疼的,脾气暴躁的北美汉子力求让自己冷静(虽然摔了电视机已经算是发泄了,看把他马子吓的),坐在本田车上才开始絮絮叨叨的大骂,怎么自己的女朋友可以把他父亲的表落在那该死的袋鼠上。想当年越战的时候,那可是在他爸爸菊花里藏了五年,又在他爸爸那个长相猥琐的朋友菊花里藏了两年,才幸免于被越南混球夺走的。不过这样很MAN又很温柔的汉子在日后商店里挑选武器那段,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先是榔头,又是棒球棍,最后居然挑了把日本武士刀,的确来劲儿。两个神经质的抢劫犯倒是可爱的很,一个叫小白兔,一个叫小南瓜,跟才上大学似的。话说看片的时候,在最后一个场面来临前,一直不知道这两个人是用来干嘛的,直到穿着沙滩装的朱尔斯和文森特决定去吃早餐我才恍然大悟。他们俩在不同的环境,或者说面对不同的人所扮演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对于手无寸铁的顾客们,他们耀武扬威,特别是那女的,一脸找抽像。不过一物降一物,朱尔斯这个黑鬼基督徒彻底让他们没辙。临到头了还在念那段该死的话。听起来就像是流氓昆丁坐在那儿似的。小南瓜还一脸若有所思的顿悟,凭他那智商,这段也有点做作了。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那个倒霉蛋大佬马沙。在小弟面前的确挺牛逼的,最后居然被小白脸爆菊。除了脑门子后面贴的那块创口贴,还有那两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耳环,即便不用点兵点将,小白脸儿也会挑他吧。 话说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剧透了这么多,那麽就此打住吧。 我也回环,转到开头贴的那段经典台词。据说当年昆丁是想要把那段用在其他电影里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被《低俗小说》的朱尔斯给用了。仔细看看(当然得读英文原文,翻译的那些都太糟了。。),倒是觉得有那么点意思。 看这样的电影,无非是为了娱乐。只是娱乐之后,常常也觉得要不然也像文艺青年那样从中“学到点什么”。我比较悲观主义,所以看到的东西也有点黑暗。我们的生活大抵也无非是一部低俗小说,每个人有自己卑劣的不为人知的念想,每个人也为着摆脱一些未知的强大力量而挣扎着。至于到底怎样让这个该死的世界滚蛋,现在我除了知道“要不还是我自己滚蛋吧”这个方法外一无所知。所以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你可以像我一样完全把我说的话当狗屁,另外,把这个片子也当狗屁,反正一切都是娱乐至死。你所需要知道的,只是记得要像朱尔斯那样思考人生,要像文森特那样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别勾二嫂,或是像拳击手那样知道要爱老婆爱手表。最后,切忌别像黑社会大哥那样戴那么显眼妖孽的耳环,以免被爆菊…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昆丁你个大流氓,我还真喜欢你。哈哈。

 6 ) 最喜欢!

低俗小说是昆订对自己电影的一个自我讽刺,他认为他的电影不过是东拼西凑而成的不过是低廉的再回收。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是昆订。塔伦蒂诺的作品,他的作品仿佛不是那么多,《落水狗》是处女作,而现在我们最熟悉的大概要算是《杀死比尔》了。看过《杀死比尔》不难看出昆订的典型风格,那就是有趣的黑帮,血腥,暴力,性,绵延不绝的脏话。但是几乎所有的人物都可以是主角,都极其富有立体感,比如《杀死比尔》,中的那个法国混血儿,和残酷的日本少女。在《低俗小说》中的人物似乎都不是主角而又都是主角。埃米,马沙的老婆。和文森特在酒吧里跳扭腰舞,文森特和朱去拿回马沙的金子,文森特上完厕所却被拳手杀了,马沙追拳手却被一个地皮警察强奸。。。。一个连一个的故事,完成一个圈式结构。

我喜欢昆订。塔伦蒂诺的叙述方式,章节式的并且不考虑时间顺序,每一章都有一个小故事,故事和故事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但却是这些人所的经历,几乎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一个秘密,比如刚开始,文森特和埃米之间的秘密就是,埃米吸毒过量差点死过去,拳手和马沙的秘密是马沙被强奸,文森特和朱的秘密是他们误杀了一个小兄弟。

电影里面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名演员,他们在电影里客串更使电影增色。比如拳手布什回忆起小时候他父亲的战友,送给他属于他父亲的金表,战争应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但是他父亲的战友非常严肃认真的告诉他,这块金表是他父亲在越战的俘虏营里将其藏在肛门里长达5年,而他也把金表藏在自己的肛门里2年。。。。。。。正是因为这块金表才引出后面马沙和布什被变态警察抓住的故事。还有一个情节就是一本正经的做着排忧解难工作的狼先生,他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还有文森特和朱去拿金子时,朱在杀死所有年轻人之前和他们讨论哪里的汉堡好吃,还把别人的汽水喝完了。在杀他们以前他长篇大论的背诵圣经的一段,让躲在厕所里的一个人面目表情发生戏剧的变化,只可惜他冲出厕所向文森特和朱扫射,结果一颗子弹都没有打中。。。。。朱认为这是神迹并决定退隐江湖。虽然到处是血红的颜色,但让观众没有一丝反感,好像时时刻刻电影都会给你一个惊喜。

和《杀死比尔》比较也会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影片里有很多西部的悠长的调子,给人一种tough 的感觉,还有朋克,节奏紧凑而跳跃,尤其是埃米和文森特跳扭腰舞的那一段,虽然John Travolta(文森特)的相貌是在不敢褒奖,但是跳的却很有味道。文森特是一个很有味道,态度优雅,性格温和的人。你会觉得这么一群认真的人干着这么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很有意思。

整个电影都是70年代的风格,音乐,历史背景,人物谈吐,就连吸毒用的注射器都古色古香,说到吸毒,电影把整个过程纪录片似的全记录下来,还让我们觉得,他们吸大麻,古柯碱,海洛因非常cool~!

    我喜欢昆订的电影,也非常喜欢Uma Thurman,尤其是她在《杀死比尔》中的坚韧和顽强是在是迷人,她用刀砍人,就像砍豆腐一样,我总是会非常兴奋。而昆订又是Uma Thurman的好朋友,经常去她家构思电影,还和她的小孩子是好朋友。记者在采访她的时候还担心昆订会不会和孩子讲性和暴力的事情而带坏Uma的小孩,她说昆订非常好,从来不说那些。有趣的关系。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短评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4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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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6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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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8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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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11分钟前
  • July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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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13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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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16分钟前
  • 南桥下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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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18分钟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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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21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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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24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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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26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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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29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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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34分钟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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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35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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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38分钟前
  • 老鸡|扶立
  • 力荐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43分钟前
  • 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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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48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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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51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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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56分钟前
  • 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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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60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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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1小时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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